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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50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保障辖区内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负责全区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的审批、调整、救助金发放及信息比对核查工作。
住所 宝鸡市渭滨区渭工路65号
法定代表人 罗红兵
开办资金 11.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18万元 11.1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紧密政策衔接,让“五层八类”的社会救助更精准。区低保中心围绕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特色社会救助体系这一总目标,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一是基本生活救助稳步提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转发《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宝渭民发〔2023〕19号),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6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964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61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764元/人·年(647元/人·月)。二是急难救助制度日趋完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转发《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宝渭民发〔2023〕65号),实施分类分档救助,深化社会救助赋权镇(街)审批,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升救助质效。三是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初显成效。四是兜底救助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工作,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的动态监测、快速预警和主动帮扶。建立监测户政策落实台账,及时报送月筛查预警线索清单和新增监测对象救助帮扶工作台账。(二)扎实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强化民生基本保障职能1、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3月份召开了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会,按照审核工作要求,对各镇街低保核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入户等形式开展了督查检查。2、逐户核查监护责任落实,扎实特困供养管理。一是结合主题教育集中排查走访实际,扎实开展了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入户走访,紧盯镇(街)走访、巡查、监管等工作细节,夯实了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责任,每月坚持人员享保信息动态公示,持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二是通过逐户走访排查,更新健全了四方供养协议,并按照要求落实“一证一卡一协议两簿”。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管理机制。四是全年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73人发放供养金187.62万元;年度新增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人,因死亡取消1人,现有城市特困供养对象41人全部集中供养于市级福利机构。五是持推进特困供养救助购买服务,将8名精神特困供养对象集中托养凤县得益精神康复医院,实现了“集中一人,解放一家”的目标。3、丰富临时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一是进一步拓展临时救助覆盖范围,明确将临时救助实施着眼于急难情形与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对救助范围、程序、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夯实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单次救助额度1.5万以内的授权镇街实施,提高了镇街限额审批权限、压缩了救助时效,提升了临时救助解急救难的时效。4、全面推进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经审核动态监管,2023年全年共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45户125人:其中动态调整11户17人,新增32户70人,为低收入家庭共享社会救助政策扎实了基础。5、精准铁路民兵及精减职工政策落实。一是为省原铁路建设伤残学兵1人发放2023年度生活补助9405元,保障其正常生活。二是全面开展2023年度全区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年度核查排查工作,对符合政策的现有1名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开展年度核查并及时落实政策补助,确保其生活品质有升。6、持续推进核对精细化管理,落实“逢救必核”,科学助力保障审核精准化。与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开展常态化数据比对;持续推进核对精细化管理,落实“逢救必核”,科学助力保障审核精准化。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创新平台建设。目前核对平台已整合了区内工商,残联、税务等八家部门信息,网域内可获取殡葬、工商、税务、银行等三十七类信息,实现了所有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实现了“逢救必核”。特别是今年针对核对授权,核对中心不断完善和创新核对平台建设,增设了电子授权功能,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申请信息核对和各类社会救助。二是及时核对,为精准审批确认提供先机。三是及时更新完成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上半年省低收入监测平台共发布核查任务9个批次计937条人员信息,通过逐户(人)核查,常态化的更新了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确保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落到实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五层八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社会救助对象扩围增效和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推进救助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深化镇(街)授权限额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核对数据共享单位,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时效性不断增强、政府保障困难群众的社会效能不断彰显。中心圆满地完成了年各项重点目标任务。三、存在问题:一是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监护管理仍需加强督促检查。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区低保中心在精细化管理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找人,合理化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对农村分散供养对象作为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要有“时时放心不下,常常半夜惊醒”的警觉,对其生活实际仍需格外关注,特别是对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要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监护责任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更换监护人或研判集中供养,确保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质量不降。五、2024年工作打算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救助融合发展。2、持续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3、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4、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5、启用新的宝鸡智慧综合救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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