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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文化稽查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44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文化稽查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依法管理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业务范围:宣传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住所 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 杨雪峰
开办资金 16.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73万元 11.65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文化稽查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局领导的关心和市支队指导下,按照“统筹兼顾,惩防并举,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1.扎实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和及时汇报进度,分步实施和上报工作总结,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共出动人员118人次,检查单位69家次,约谈整改2家次,当场处罚1家次,立案处理4家次,罚款11000元。2.强化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先后10次配合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印刷专项整治,固本清源,齐抓共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每月按时上报扫黄打非工作总结。完成上报了《渭滨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渭滨区文旅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共出动人员62人次;检查单位27家次,取缔地摊游商5家,批评教育5家,查缴非法出版物142本册,办理网络出版案件1件,罚款2000元。扎实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会同宣传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和暑期文旅市场治理,汇总情况上报了《渭滨区暑期文旅市场执法情况工作总结》,《渭滨区文旅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工作总结》等。在中高考期间,结合实际制定《中高考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敏感时间段执法巡查,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3.全面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印发《渭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方案》《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艺术类培训机构2023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宝鸡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扫街”稽核20家多年“睡眠”办学机构。按照省市及我局出台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内容要求,逐家仔细核查,及时发布了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检查结果的通报,制作并签订2023年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工作责任书56家112份,按照区双减办要求,及时完成双减日报、月报及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顺利调解处理校培投诉112起,涉及金额5.8万元。热情服务,收到培训机构锦旗一面。4.积极开展新业态市场及其他行业治理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及时部署开展剧本娱乐按行业摸底调查工作。处理景区投诉6起,星级酒店投诉2起,旅行社投诉3起,演出投诉6起。认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先后牵头市场、农业农村等9部门及相关镇对秦岭地区农家乐进行专项检查整治2次,参加区秦岭办、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检查3次,部门进行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自查4次,迎接省、市秦岭整治专项检查2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国之大者”誓言。5.认真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对照省厅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容,我局以安全工作为重心,持续做好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我局备案的水木年华、赵传大梦人生、香港明星足球队和星耀宝鸡--天玺云居演唱会及俄罗斯天鹅湖共5场演出活动积极进行现场监管,重点对票务情况进行整治,取得较好效果。科学制定现场演出监管方案,局领导班子带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分成音响组、监控组、巡察组对4场现场演出进行全过程监管,未发现一起演出违规行为。同时,以安全工作为中心,核查5场演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看台搭建等预案等材料,督促演出场所扎实开展设施设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进入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管制器具进入演出现场;完善现场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演出活动的巡查,确保演出现场安全。6.扎实开展安全整治,保证了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由执法大队牵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认真推进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扎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年内上报区安委会一般安全隐患4条,省督察炎帝陵安全隐患1条,均顺利整改完毕。认真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剧本娱乐场所安全摸牌、全区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局党组成员带队,分片包干方式,节假日不休,反复进行检查整治。仅节假日期间,就排查文旅企业148家次,现场整改安全生产隐患9起。争取财政资金10.6万元,聘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渭滨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渭滨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渭滨区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预案编制正在认真编制之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我队通过对文化市场不间断的开展日常检查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积极受理各类市场举报,严厉打击了违规经营行为,规范了我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市场消费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人员短缺,年龄普遍偏大,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亟待加强;二是交通受限,大队无执法车辆,严重影响业务工作和执法检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增派执法力量,尤其是精通网络年轻的专业人才;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我队正常各种执法检查和举报受理工作正常开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提高站位,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不断提升全队人员的政治素养。在全体执法人员中要营造“权责一致,学习实干,提升效能,服务清廉”的良好氛围,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中确保思想政治上过硬。(二)巩固成果,坚持业务法规学习,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要积极参加各方面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熟悉法规,执法规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严,形象佳”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三)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文化市场和谐健康发展。要按照市局和市支队整体部署及区各方面工作安排,一方面对文旅行业经营业主开展法规培训,不断增强守法经营观念和文明经营意识,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治理,不断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使意识形态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稳步推进。(四)整合资源,不断探索创新管理,努力建立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模式。面对新形势新产业,尤其互联网文化市场飞速发展,要加强学习和创新管理,争取增加人员和改善设施,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健全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五)注重引导,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培养新兴文化经营产业项目。一方面要加强辖区艺术品,剧本杀(密室逃脱)及艺术考级等行业市场监管,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不断树立和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理念,培育和扶持新兴文化项目和产业落地发展。(六)统筹兼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为文旅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要责任担当和增强本领,不断适应和熟悉文旅系统文化,旅游,广电,文物等各方面业务法规,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能力,为全区文旅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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