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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发展中心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18
单位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发展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拓展就业渠道,解决待业青年就业,为社会的安全做出贡献。省文化系统集体单位和集体职工的管理和服务,为失业青年和待业青年办理待业和就业手续。为集体制职工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缴纳劳动保险金,核查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金等。
住所
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东
开办资金
111.64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67万元
75.8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发展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规范集体职工和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做好集体职工及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管理失业人员和集体职工档案469册,接待查档人员12人次,根据个人需求查找及调阅档案,充分发挥组织保障及档案资料的实用效能。二是为集体职工做好服务保障。按月为集体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缴纳,为异地就医人员办理慢性病医保备案手续,为临近退休年龄职工办理退休档案审核、医保、养老等停保手续,确保临退人员的退休手续及时办结、养老待遇按时发放。二、为代管“两厂”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困难职工帮扶,保障“两厂”职工社会保险的正常缴纳及日常业务开展。一是为解决印刷厂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中心积极推动印刷厂租房事宜,联系意向承租方,多方请教,进行市场询价,与律师商议,拟定合同,促成房屋出租,弥补印刷厂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二是督导“两厂”按月完成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保障在职人员社保工作的持续开展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二是于重要节日开展慰问,为7名无工资收入的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5600元,为1名离休老职工发放慰问金3600元(含去世慰问2000元)。另有2名职工因生活困难提出补助申请,经详细了解职工情况,并多方咨询政策依据,为1名符合政策帮扶职工申请到3000元困难补助。三、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今年接待来访人员34人次,受理信访办件5件。重点解决了幻灯厂原职工补发工资的历史遗留问题,为该名职工及时补发了工资。在接访中,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力度,抓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常态化开展见面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持做到耐心解释和疏导教育,力争将疑难问题化解在本级。四、创新发展,提高艺术类人才素质为开拓中心业务,同省内具有专业能力的文化艺术协会合作,举办了社会艺术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班(舞蹈类),培养参训学员57人,通过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社会舞蹈类艺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新形势下文化艺术领域社会培训行业调研”为课题,聚焦目前社会艺术类培训行业准入门槛不清晰,教师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制定调研计划,先行在部分社会培训机构负责人、授课教师和学员范围内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榆林、延安、安康、汉中四市,联系有影响力的舞蹈培训机构进行访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社会艺术培训行业现状、存在不足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开创工作新局面。五、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心工作,按照第九届“丝艺节”票务组的工作安排,组织全员参与完成活动举办期间的票务计划分配、上架、统筹、分发、观众组织等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诚的工作态度与其他组员一起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票务组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高效开展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本单位的各项基础性建设,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力求更加圆满完成下一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服务于文化和旅游大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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