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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2 15:30
单位名称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涉案物品提供价格鉴证。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鉴定/认证/评估>涉案物品的价格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肖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8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举办单位。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是立足主业重质效。办理价格认定76件,复核县级价格认定1件。业务办结率和结论采用率均为100%,无一件被提出机关提请省级复核,为同级司法和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坚实可信的价格依据,有效促进我市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二是靠前服务拓阵地。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对接,达成进一步加强涉纪案件价格认定工作配合的共识。全年办理涉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4件,对在我市反腐败斗争中如何发挥价格工作职能进行了有益探索。三是强化服务谋创新。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通知》,与交警支队召开工作座谈会,在汉滨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稳步推进全市事故车损价格调解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服务立法保善治。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司法厅联合调研组来安开展《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全程参与调研和修订审改工作,代表我市提出的2条修改意见均被采纳。二是普法宣传全覆盖。主动上门向提出机关介绍认证中心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权责清单,发布工作动态。于9月1日《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施行当天,联合汉滨区发展改革局在南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履职尽责获荣誉。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全国“两优”评选中,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肖鹏同志获得“全国优秀价格认证人员”荣誉。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存在有阵地无业务问题。改进措施:深挖基层站点价格矛盾线索,以民生领域价格矛盾为重点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学习培训强能力。组织全市业务干部参加国家和省中心举办的认定、调解及平台操作等线上线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全市干部精准把握政策、精确防控风险、精细履职服务的能力。二是整章建制重长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有传承、有发展、有创新的精神,新增、修订和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以点带面促提升。确定1-2个县(市、区)作为价格调解工作示范县,明确创建任务、强化业务指导、定期下沉帮促,通过示范县点的突破促进全市调解工作面的提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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