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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2 10:40
单位名称 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执法职责。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团结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苏立宏
开办资金 18.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87万元 41.49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党建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成立中共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支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和交流,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立足岗位实际,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的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的强大动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作风整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各级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观看《零容忍》等警示教育资料,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三是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10余次,支部党员进张坡社区双报道,帮扶困难群众6户,参与社区活动10余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效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二是组织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丹江沿线63名护渔员集体培训5次,全面提升了护渔员护渔巡查普法能力,2023年,夜村镇护渔员队伍被农业农村部长江办评选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优秀队伍,板桥镇下湾村护渔员被农业农村部长江办评选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优秀个人。三是根据装备建设需求完成了执法人员装备配备工作,购买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夜视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全面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四是以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为抓手,按照《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要求,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大队监督岗牌子1块,各股室职责牌6块,行政复议流程图、听证流程图、持证上岗亮证制度牌各1块,均已上墙,严格执法办案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建立案件办理登记台账,制作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台账,及时登记案件办理情况,案卷实行一案一卷保存。(二)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有序。一是开展市场检查巡查。全年累计巡查45次,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整顿市场20个,检查农药生产企业1个,种子经营企业3个、肥料生产企业2个,农药经营门店22个、种子经营门店91个,肥料经营门店20个、兽药经营门店14家,排查兽药品种128种,在执法检查中查出问题总数13起,其中立案查处4起,种子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农药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化肥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兽药执法检查下发整改2份,均已在整改限期内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与涉农经营企业(门店)签订农药经营安全责任书23份。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涉农投入品的检查计划、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上报,并配合省市完成监督抽检工作。(三)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全市领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禁渔责任。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商州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巡查25次,形成行刑衔接“四联动”机制。五是加强巡查力度,打击违法捕捞。确定每周二、周四为巡查日,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在禁渔期、禁渔区开展巡查2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劝离违规垂钓人员500余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销售点47个次、涉渔餐饮单位102户次,开展“五一”、“十一”节假日专项行动,涉渔案件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四)加大办案力度,执法成效明显。全年办结3起无证经营农药一般程序案件、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般程序案件、7起渔政违法捕捞一般程序案件、58起渔政简易程序案件,行政处罚4.308元,缴纳水生生物修复费559.92元,无害化处理渔获物5.24公斤,依法没收无证经营农药产品854甁/支/袋,为群众挽回损失5万余元,其中7起案件被评选为商洛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起无证经营农药案被评选为陕西省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案件办理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提升了执法成效。(五)主动作为,及时查处涉农舆情一是全年共调查处理12345市长热线反馈信息16起,化解涉农群众矛盾12起,调查处理4起,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二是全年调查处理农村土地乱搭乱建事件26起,其中制止在建房屋11起,移交自然资源局15起。全面宣传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新申请宅基地手续等相关政策。三是核查上报涉黑案件2起,上级反馈其他涉农案件6起,全面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六)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三、存在问题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2.无专项经费,执法工作难保障。3.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塑造农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专门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抽调得力干部,夯实工作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全面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级行政执法专项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四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批示要求,以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农兽药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重点,加强市场检查巡查和执法,严格查处农兽药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五是持续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出售野生水产品行为,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六是继续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协助帮扶村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驻村干部办公、生活、人身保险、关爱等方面工作,全面完成驻村帮扶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