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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2 09:56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业务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方小宾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9万元
3.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区低保中心坚持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为中心,以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为主要抓手,抓改革、强保障、重实效,扎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资料精细审核、救助资金精心保障,持续有效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精准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扎实开展春季、秋季低保对象复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通知》《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核查新增和在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信息3150余人次,反馈街办住房、车辆、养老、金融、殡葬、企业注册等异常信息150余条,有效推进了救助工作精准性。全区新纳入低保户60户、86人,清退138户、264人。全区现有低保户902户、1292人。从2023年1月起,全面落实低保提标新政策,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1447.84万元、取暖补贴109.08万元。(二)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5月中旬、9月底和11月中旬,集中3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进行大排查、大走访,重点对特困人员身体状况、资金发放、个人卫生、居所环境、生活用品配备、照料服务和定期探访情况全面详细排查,扎实开展特困人员权益保障整治工作。夯实照料服务人职责,压实照料服务措施。督导探视责任人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询访,做到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料,病时有人护理”。全区特困供养人员28人,机构供养11人,分散供养17人。严格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新政策,发放生活保障金、护理补贴55.63万元、取暖补贴3.36万元。(三)及时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发挥临时救助综合效能,积极发挥社区困难群众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困难群众定期排查。2023年下拨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50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66人次,发放救助金34.54万元,每人次平均发放救助金2080元。同时,发放铁路建设伤残学兵生活补助7.28万元。发放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费3.39万元,62年卫校生师范生生活补助1.84万元。(四)强化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普及率。积极参加全区防震减灾、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全民禁毒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等6000余份。通过张贴海报、电子屏、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项救助政策的认定条件、申请资料、申办程序、救助标准等。57个社区宣传栏公布各街办救助电话、民政局政策咨询和举报监督电话,畅通救助渠道,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取得的社会效益: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压缩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限,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较大。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共下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34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6.1万元、省级资金324万元、市级资金250.6万元。全年社会救助资金共支出1662.95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达到322.25万元,占支出资金的19.4%,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较大,区级财政压力大。近来,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减少,社会救助资金缺口逐年增大。(二)个别街办临时救助相对滞后,对临时救助的政策理解把握和执行有偏差,非户籍地救助和急难救助工作相对滞后,救助类别和标准不能很好的适应困难群众的需求。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核对,把好关口。全区始终坚持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作为实施救助的首要关口、核心关口,切实做到无核对不救助、无授权不核对。对新申请和受理的各类救助对象,都必需按程序严格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对在册救助对象坚持每个季度通过市级核对平台进行1次信息核对,每半年通过区级部门手工比对1次,通过交叉比对,破解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度。(二)规范程序,严格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实行审核把关责任制,做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指导督促各街办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坚持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申请程序、规范审核程序、规范公示程序、规范发放程序。(三)强化排查,扩围增效。把低保对象扩围增效作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指导督促街办做好困难群众排查救助工作,重点对孤寡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差进行逐户排查,综合运用重病重残“单人保”、刚性支出扣减、必要就业成本扣减、财产豁免等政策,把符合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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