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黄陵县> 黄陵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黄陵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4-02 08:19
单位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住所 黄陵县河西商业街
法定代表人 刘永德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9万元 5.7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最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如下:基本情况:截止12月底,全县城市低保对象271户、53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资金376.5249万元(其中低保金329.1939万元、各类补贴14.691万元、取暖费32.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13户、335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资金2034.2235万元(其中低保金1903.1225万元、各类补贴65.951万元、取暖费65.15万元)。(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1、每月两次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行业返贫动态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详细上报风险点问题及政策落实情况,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及时更新已脱贫低保对象相关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目前已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708户、1770人。2、乡村振兴局按月向我单位反馈未纳入兜底保障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名单及享受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具体情况。我们认真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名单分类反馈各镇(办)进行入户核实,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未纳入兜底保障的人员说明情况,做好动态监测管理。2023年,共反馈新增三类监测对象20户、55人(4户、10人已享受低保政策),经镇(办)摸底排查,符合低保条件14户、34人,已按审核确认程序纳入低保范围,2户、11人因家庭财产、收入超标等原因不符合低保条件。3、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时将各类人员信息反馈到镇(办)进行排查、核实,符合低保条件的监测对象及一般困难家庭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按程序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说明原因并造册登记、建立台账,报我单位备案。2023年,全省低收入平台共反馈三类监测对象124户384人,比对残疾证信息未纳入保障人员133人、省厅反馈残疾人未纳入保障人员448人、第一季度医保监测筛查预警反馈清单(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共85人,比对服刑人员2人、比对疑点数据2人、经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反馈三类监测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已纳入110户325人,14户59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三)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进行认真摸排,特别是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100%入户核实,以“主动发现+自主申请+入户核实+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模式做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无死角。在各村低保政策宣传栏张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相关资料,向群众发放宣传单2000份,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共85户、251人,其中25人因重病、重残已按照单人保政策纳入低保。按规定从2023年7-12月起对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发放36670元。为了加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动态化管理工作,我们要求镇(办)每月对本辖区的边缘户以及贫困人口进行摸排,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收入超标的予以剔除,有人员增减的造册登记并报我单位备案,确保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有进有出”、“有增有减”。二、带来的社会效益:坚持动态管理,强化分类施保,规范运作程序,加大公开力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全面实施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夯实责任主体,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年来,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主动性不够;二是干部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城乡低保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四、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将继续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纠正存在问题,加强学习和工作自觉性,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大对镇(办)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季度一次动态调整抽查,每月一次人员增减动态调整。同时,完成好单位各项日常工作,在实施中求更完善、在操作上求更科学、在管理上求更规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项低保政策法规,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