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绥德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种苗管理、促进林业发展。造林、育苗的规划设计、林业生产的组织领导,林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 |
住所 | 榆林市绥德县龙湾底湾4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亮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绥德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万元 | 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绥德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全体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工作任务、坚持工作方向,围绕服务发展、提高工作水平,团结带领全站党员干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促进林木种苗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推动全县新时代生态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新成绩。现将2023年全年本单位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开展业务情况(一)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绥德县种苗站党员干部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常态化学习,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并参与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党课辅导与专题研讨、理论学习与党性锻炼、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四结合”定期学习,通过观看视频、原文通读、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知识测试等方式,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章党规等重点内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大会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重点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参与特色实践活动、参加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学习教育。通过丰富教育形式,有效的增强学习效果。督促党员干部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陕西干部网络平台、党政公众号、报刊等学习资源进行自主学习,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查看“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的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自主学习,目前强国学习积分八万分以上一人,六万以上两人,五万分以上三人,陕西干部网络教育每人积分都合格,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二)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激发党支部的内在活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树立严格工作标准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民主生活会,重视抓好党员发展,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对支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人管、有人办,形成了一个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开拓进取、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按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使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做好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党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始终培养质量这一关,认真做好了对入党积极分子郭杰和孙喆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引导工作。(三)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的精神防线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家属,强化家风,当好廉政表率。严格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整体布局当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规范自己的生活、工作、社交范围和言行,从一言一行上为党员做出表率。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每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责任约谈,提高其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讲政治、顾大局,贯彻上级决策不走样,时刻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自觉主动谋划部署,勇于担当、从不推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们紧紧围绕林业系统中心工作,统筹部署抓好林木种苗重点工作。始终牢记岗位职责,坚决做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组织推动者、引领示范者。(一)坚持稳步推进理念,加快种苗事业发展1、强化种苗行业管理,大力整顿种苗市场,加大两证一签即《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草种子标签》的发放管理工作力度,真正把种苗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轨道。我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均予以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截止目前共办理了53份新《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2023年新办理14份(其中续办6份)。2、种苗行政执法稳步有序开展,充分利用专题培训会、科技培训班对种苗质量、规格的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提高了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主动性、责任感和林木种苗使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采取送法下乡、印发宣传资料图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新修订的《种子法》进行宣传释义,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林业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新《种子法》宣传。截止目前,在我县各大广场、集市、庙会等人口集中地段组织了17次咨询宣传活动,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8850余份,发放宣传品雨伞650把、脸盆1500个、围裙2000个、扇子1500把、纸杯3200个,写宣传标语共计3条。通过举办“绥德县种苗站2023年新《种子法》培训会”。使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共69人掌握了新《种子法》的相关知识,树立了合法经营观念,增强了林草种子经营人员依法经营种子的自觉性,正确履行职责与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树立了为全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搞好服务的思想。3、我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和群众育苗积极性高涨的实际情况,加强育苗技术指导,鼓励多种形式,加快产业化发展。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育苗+农户”、“育苗+公司+农户”等形式,把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与育苗大户结成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了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截止目前,全县共育苗面积近0.8895万亩,年产苗木近0.32亿株,产值在0.92亿元以上,2023年度共实地检验我县春季各项主要造林工程中使用中槐、龙爪槐、新疆杨、五角枫、火炬、圆柏、侧柏、臭柏、油松、樟子松、白皮松、核桃、苹果、山杏、山桃、紫叶李、金叶榆、紫叶矮樱、刺玫、连翘、月季、四季玫瑰、萱草、卫矛等50种苗木共457.5875万株。并明确要求凡不具备“三证一签”的种苗一律不准用于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并在种苗生产供应过程中加强检查,严格要求。(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林业事业发展一是完成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3万亩。二是完成2022年飞播造林10000亩的造林任务;三是稳步实施2022年生态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西河驿村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共完成造林任务40%,红枣低改全部完成,其他项目稳步推进中。四是按照《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圆满完成2023年12.336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付工作;五是协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德支公司完成12.3363万亩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工作;六是按照“林造在哪里,花种在哪里”的工作思路,在2023年的各项造林工程以及各乡镇乡村道路中配套完成花卉种植任务3100亩。(三)突出重点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站承担枣林坪镇金水湾村驻村工作以及满堂川镇闫家沟村帮扶工作,做好所帮扶对象脱贫措施、相关资料的完善以及已脱贫户的巩固工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完成驻村轮换工作,协助村两委围绕农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进行了五年规划;针对金水湾村的红枣产业,进行了红枣新品种嫁接和提升计划。2023年对金水湾村的200亩枣树进行了低产改造,进行嫁接改良、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等措施;对金水湾村的所有红枣进行了灌溉,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帮扶群众增收致富。同时为了改变单一的种植结构,我们自筹资金对农户发放了新品种巴杏1000株、发放了格桑花、百日草、万寿菊、金光菊、荷兰菊、硫化菊、蜀葵等花籽50公斤;通过实施沿黄防护林改造提升工程,大大的改善了金水湾村的人居环境。三、2024年工作计划1、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将党建目标管理落到实处,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思路、规划及措施办法,明确党建目标任务、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并对党建重点工作,抓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站党建工作发展。2、全面掌握造林计划及需苗量,狠抓种苗生产供应,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抓好种苗生产质量关。3、推进种苗执法,维护种苗市场秩序,重点围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现状、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强化种苗质量监督,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加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4、坚持有苗必检,把好用苗质量关。为确保2024年造林苗木质量,对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进行抽检,严格按照“三证一签”要求,根据苗木抽查比例和实地情况按照标准要求测取苗木各项标准是否达标。.加强了苗木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种苗质量管理“三证一签”制度,扎实做好种苗生产经营准入关,加强起苗、包装、运输等流通环节的质量把关,避免不合格苗木用于造林绿化。5、完成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5.8万亩。6、按照《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12.336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付工作。7、协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德支公司做好12.3363万亩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工作。8、积极争取资金按照“林造在哪里,花种在哪里”的工作思路,在2024年的各项造林工程以及各乡镇乡村道路中配套完成花卉种植任务3200亩。9、完成好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及全体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联系工作。10、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