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绥德县>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15:37
单位名称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分析全县市场价格总体形势;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等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政府五楼
法定代表人
田永安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79万元
4.58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科学严谨高效,扎实推进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23年我中心发挥价格认定优势,规范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46件,承办案件精准率百分百,满意率百分百。2、做好每周的重要商品调查上报工作为加强对我县关系民生的肉、菜、蛋等副食价格走势的分析和预测,确定每周二为价格调查基准日,每周上报一次,每月汇总一次,及时给县政府网站提供可靠准确的市场信息。今年我中心在绥德城区新增一个超市监测点,总共六个蔬菜粮油门市价格监测点,按照市发改委要求,上报重要商品价格,及时反映我县价格波动信息。节假日期间我中心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超市、蔬菜等摊位供应点,没有出现乱涨价、哄抬物价现象,我县重要商品市场有序平稳运行。3、做好成本监审工作我中心履行成本监审职能,深入开展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对我县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镇供水、保障房租金进行成本调查,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可靠有力基础。4、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社区、街道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成效2023年,各项工作有效顺利进行,全年共受理案件46件,新增一个超市监测点,总共六个蔬菜粮油门市价格监测点,目前,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承担着监测品种63个,包含蛋肉、蔬菜、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针对价格监测品种多、分布广、任务重的特点,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三、存在的问题一是价格认定机构和队伍发展建设有存在短板,部分价格认定人员对成本监审业务不熟悉,主动学习精神欠缺。二是还需不断加强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本区域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业务学习,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