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彬县>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14:58
单位名称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服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人员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发放、受理咨询、查询。
住所 彬州市泾河新区社保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 赵平超
开办资金 41.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77万元 22.54万元
网上名称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彬州市城乡居保中心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参保缴费范围,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和基金安全管理,全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一、主要工作一是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按照局党总支统一安排,制定小组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之外,安排成员利用工作之余开展自学。将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月份,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三是开展风险内控专项整治及社保基金巩固提升工作。3月起,按照咸阳市经办中心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多渠道下发待核查数据共7大类11932条,其中:核查7580条社保卡信息变更疑点数据;复查复审省社保局下发高风险业务数据3条,均为一次性补发超24个月数据;核查跨省重复领取数据5条,追回资金5.4万元涉及5人;核查服刑人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数据304条,追回资金2.2万元涉及11人;核查疑似生存状态异常数据6条,追回资金3150元涉及2人;完成业务数据核查治理10类3506条,清退资金602.36元涉及4人,确保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清理风险隐患。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成立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专班,累计召开16次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典型案例排查风险隐患,召开基金安全研判分析会,开展谈心谈话,常态化进行教育整改,筑牢思想堤坝,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业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五是积极开展2023年度资格认证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集中力量开展2023年资格认证工作,全市通过手机APP足不出户刷脸认证的参保群众达到5.48万人(含重复认证人员),认证率99.9%。六是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调资政策。按照省、咸、市各级文件要求,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2023年1月份,从2022年7月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原养老金领取标准上每人增加11.5元;2023年3月份,从2023年1月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原养老金领取标准上每人增加12元;2023年7月起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原养老金领取标准上每人增加8元。七是开展社保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度,我中心累计开展16次社保服务政策业务宣传工作,惠及参保群众2万余人,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布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资格认证等政策法规,重点解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法规条文,让群众更全面,直观地了解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八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监管健全死亡月报制度,坚持按季度进行死亡人员终止注销通报,完成死亡注销2707人,按期终止注销率达到97%,实现当月死亡人员次月终止注销,从源头上遏制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增量;维护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坚持到龄人员按季申报和按季通报制度,完成待遇审批5250人,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同时,安排人员一线指导镇(街道)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工作,并对村(社区)协办员160余人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九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干部利用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察实情、谋实招、充分了解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调研破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月报与终止注销经办堵点、淤点工作,全面获取详实的基础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化解养老保险信访隐患,促进经办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政策实施效果更有力、更高效。二、主要效益2023年参保缴费9.8万人,征缴保费3625.73万元,为全市困难群体4952人代缴养老保险费49.52万元;为5.47万名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22亿元,为6207名特定人员发放工龄补贴688.06万元,为55名涉军人员发放养老补贴13.88万元,为1853人发放丧葬补助金222.3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58亿元,上解投资运营1.58亿元,转存定期1.5亿元。三、存在问题一是参保缴费激励政策不明显,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二是养老待遇水平偏低,难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三是经办服务及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部省要求,建立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人社”要求,切实做好网上经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五、下一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配合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中心将继续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政策宣传,搞好参保扩面和提档,协助保费征收工作,力争完成历年参保缴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推行手机APP应用工作。我中心计划每年召开培训会,对镇村经办人员进行手机APP应用操作培训,继续加大城乡养老手机APP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申领、权益查询、年检认证和转移接续等主要业务网上经办服务,不断提升“互联网+城乡居保”信息化水平。三是继续落实社保扶贫相关政策。根据部省咸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继续抓好农村困难群体保费代缴和待遇发放,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到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农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全覆盖。四是继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按照各级人社部门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抓好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结算。强化参保死亡月报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加强基金内控管理,继续推行“诚信申报”,完善“减证便民”举措,疏解经办服务群众堵点,加强村级协办员培训指导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完整。五是全面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民服务。将便民服务意识贯穿于政策制定、业务规程设计、服务流程设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针对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制度。开展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经办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全覆盖,让老年人零跑腿或少跑腿。六是严格经办人员教育管理。常态化风险警示和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基金违法案例分析,严格执行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异常数据的核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全方位保障我市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七是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我中心将制定全年工作宣传培训计划,定期下乡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并组织镇村经办人员培训《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八是继续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按照咸阳市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安排,根据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严控工作质量,紧盯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推动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