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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彬州市妇幼保健院、彬州市人民医疗健康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分院)

发布时间: 2024-04-01 14:56
单位名称 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彬州市妇幼保健院、彬州市人民医疗健康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分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妇幼保健管理和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业务范围: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业务技术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科研。
住所 彬州市滨河路与新平街交汇处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 李盈春
开办资金 853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彬州市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31.6万元 5353.8万元
网上名称 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回顾2023年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一、业务开展情况1.医疗业务开展情况2023年门急诊就诊59865人次,同比增长21.23%;住院人数2899人,同比增长152.5%;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29.5%;平均住院日7.65天,同比下降1.9%。全年无医疗事故发生。  2.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显著。(一)妇幼健康工作。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123次,获益人数16000余人。全市共培训母婴保健人员50人,成绩均达到优秀。2023年全市出生证明首次签发954份,办证率97%,补发39份;换发17份;作废10份,废证率为1.0%,无丢失和损毁现象。全年婚前医学检查的为1512人次,婚检率为79.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66对,检查率93.9%。2023年共对901名新生儿进行了疾病筛查,可疑复筛30例,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了98%以上。全年共办理《母子健康手册》1627份,孕产妇系统管理1226人,系统管理率达97%。活产1264人,住院分娩1264人,辖区机构活产913人,住院分娩率100%。同时还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高危产妇管理263例,高危产妇住院率100%。(二)妇女健康促进项目。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印发了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办,为适龄妇女免费进行HPV筛查,为提高项目知晓率和参与度,与彬州市总工会、彬州市妇联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合作,通过发放免费筛查卡,组织“两癌”筛查组到各镇卫生院轮流开展免费“两癌”筛查活动10余次,深入大型企业3次,惠及广大妇女群众3000余人。通过HPV筛查,宫颈癌等妇科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全市妇女的身心健康。全年共完成HPV筛出13238人,完成率137.35%,阳性率7.78%,都及时进行了有效治疗。(三)儿童健康管理。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托幼机构进行两次督导检查,对辖区托幼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上报,有效提高了全市儿童健康水平。2023年全市0-6岁儿童17074人,管理16350人,保健管理率95.8%,通过儿童系统管理查出体弱儿全部进行专案管理。全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2人,死亡率3.2‰。(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30余次,入村、社区义诊服务10余次,开展村医各类培训15余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督导4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全年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7173份,建档率100%。其中彬州市居民建档22876人,城关街道办农民建档24297人,65岁以上总人数4801人,体检人数为2897人,体检率60.34%;(五)预防接种服务。做好重点人群和儿童疫苗接种工作,优化接种流程,对常规疫苗免挂号费接种,严格30分钟接种留观,设置儿童留观游乐区。2023年共接种疫苗22285人次,其中一类疫苗接种人数13022针次,二类疫苗接种人数9263针次。二、取得的效益医疗收入1491.2万元,同比增长14.9%;门诊均次费用175.7元,同比下降21.9%;住院病人次均费用1515.58元,同比下降6.9%;三、目前存在问题1.专业人员短缺、未形成人才梯队。2.医疗技术水平不高。3.医务人员主动作为和能力不强。四、整改措施。1.拓展妇幼保健业务。2.全方位培养人才。3.加快新院建设步伐。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加大人才招录。(二)进一步优化绩效方案。(三)内部结构优化调整,增加设施设备。(四)改善就医环境。(五)持续加强专科建设。(六)加强合作。(七)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43584012161042711G1001有效期为:2022-03-11—202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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