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镇安县>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镇安县殡葬执法大队)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镇安县殡葬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01 11:38
单位名称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镇安县殡葬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及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等活动。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贺家槽福利中心院内85号
法定代表人 陈源松
开办资金 11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82万元 7.15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镇安县骊珠山公墓管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8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2023年,镇安县殡葬殡仪管理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殡葬工作按照计划,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扎实开展殡葬执法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我县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管理责任,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民政局、市监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墓地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墓地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墓地治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和《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通知》,成立了五个督导指导组,分流域对公路沿线、重点地段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整改到位。一是全面摸排治理。我县按照“一路一流域一专班”的原则,划分了工作区域,落实了工作责任。特别是围绕“三线四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墓穴摸排,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重、不漏。建立了违规违建墓地整治台账,明确了镇(街道)村(居)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共摸排出违规墓地676座,其中:活人墓318座,硬化大墓78座,其他超规格墓穴280座;墓地面积5037.55平方米,墓碑面积514.474平方米,坟头硬化面积345.2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埋迁移228座、绿化提升407座、落碑41座)。二是源头督查指导。县民政、公安、市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墓碑制作、销售进行源头规范治理。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5次,对全县10家制作墓碑石材加工厂下发整改通知,召开座谈会2次,明确了墓碑制作规格、销售标准,严禁出售超规格大墓碑、豪华墓碑,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大墓碑”现象。三是组织验收评比。对治理完成的镇(街道),组织人力进行抽查,重点查看整治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整治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整治规范的村(居),进行相关观摩学习,提升治理水平。长效管理到位。对全县条件成熟的村(居)进行了摸排,规划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最大努力满足当地群众殡葬需求,从源头上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已经筹备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9个,5个已动工建设。同时,完善了墓地管理办法,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巩固治理成果,严防乱占、乱建、乱埋现象再次发生。(二)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墓及殡葬项目建设工作1、殡葬一体化项目建设:占地3.381公顷。其中包括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遗体寄存室、整容室、遗体告别室、骨灰存放室、丧属及来宾休息室、广场、公路、步道、停车位、绿化带等附属设施,完善火化炉等设备安装。目前完成投资1430万元,修建了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公墓门户区、石材牌楼、广场和前期墓区基础建设完成。四个礼属设施正在推进。项目建成后,对于完善城市功能,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殡葬产业市场秩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将有力地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的发展。2、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经建成12个,2023年筹建9个,在建5个。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有效的完善了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助力于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也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利保障。(三)、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陕民发〔2021〕79号)精神,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进一步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联合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要求,对排查出的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等问题,建立整治台账,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采取一案一策方式,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四)不断提升殡仪服务工作1、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挂牌上岗。2、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对殡仪馆区域进行全面清洗消杀。3、全年接待丧事活动130余人次。4、组织职工参加省级培训学习2次。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取得的社会效益: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和服务内容的宣传,在做好24小时殡葬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管理、殡葬服务指南等,更好地提高殡葬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经常性地耳闻目睹、了解殡仪馆良好一面,让群众在想了解殡葬信息时,能及时知晓殡葬法规和殡仪服务内容等信息。通过制定出台殡葬行业的管理细则,开展行业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坚持殡改宣传等,赢得了社会的好评,文明殡葬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2.取得的经济效益:随着殡仪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殡葬改革的不断推进,殡仪服务接待能力不断提升。及时足额完成财政非税收入上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审批手续繁杂。主要是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林地审批手续难办理。使用土地或林地,不论是征收的还是租用的,按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的要求都需要办理土地、林地审批手续。依据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的审批规定要求,手续十分严格繁琐,很难办理,同时还要缴纳多种费用,这成为制约公益性公墓等殡葬项目建设的主要问题。二是建设资金缺乏。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各级财力紧张,在统筹社会事业建设上,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主要是公共财政十分困难,投入不足,村集体没有资金,上级也无足额专项资金扶持,镇级财政也是困难重重,投入有限。三是殡葬执法力量不足。殡葬行政执法是一项常规性、动态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齐心协力,才能形成执法合力。目前,我县殡葬执法力量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殡葬执法要求。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供地联合审查机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审批、住建、民政等部门,对建设公益性公墓等殡葬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联合审查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用途及所有权的前提下,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相关手续和文书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够简化的进行简化,达到“多审合一”,以提高行政效率。并对相关费用给予适当减免,确保殡葬项目顺利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镇(办)党委政府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统筹的作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农村搬迁后人口高度集中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化经营程度高,农村安葬难日显凸出。兴办公益性公墓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滥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有关重要意义。因此要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镇(办)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把农村公墓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县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搬迁点及区域内群众人口数,在建设上一次性给予资金保障,把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出台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可将每个墓穴(双墓穴)的补贴金额为500元左右;对实行树葬、生态葬、草坪葬等深埋不占耕地、不留坟头等形式进行安葬的,按照每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也可以吸纳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方式和从集体经济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严防乱占、乱建、乱埋现象发生;加大殡葬服务、移风易俗、乱埋乱葬等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规定;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违规一处,打击一处,巩固治理成果。四是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同时接受民政局的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公益性公墓建好,运转正常,群众满意度高。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层次、全方位、针对性强的殡葬宣传方式,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等不良习俗。2、强化殡葬执法。联合林业、自然资源、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殡葬执法工作水平。3、推进殡葬项目。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等服务设施建设,最大努力满足当地群众殡葬需求,从源头上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建议市上出台相关政策,简化公益性公墓、红白理事场所办理手续,给予资金支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