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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湿地巡查保护站
西安市高陵区湿地巡查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4-04-01 11:1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湿地巡查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编制我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植被恢复,森林病虫害防治,科研推广,合理利用,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活动,对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东方红东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
刘鹏礼
开办资金
32.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92万元
21.22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湿地巡查保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湿地保护宣传工作: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我区湿地分布,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宣传科普力度,采取组装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牌等方式,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类环境保护日,如“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日”“西安市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各类重大节日,深入泾渭河沿岸村组、社区及人流量大的集贸市场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全年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出动人员5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悬挂湿地防火宣传横幅10余幅,营造了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舆论氛围。湿地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湿地安全巡查,扎实做好湿地巡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湿地分布情况,建立湿地巡护制度。认真落实巡查措施,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制作巡查记录表,坚持每周至少巡查3次,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开展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巡查过程中对西延高铁渭河特大桥工程、国道210西安过境公路高陵渭河特大桥工程等项目进行多次督查检查。全年开展湿地安全巡查160余次,出动人员450余人次,制止个人开荒破坏湿地行为5起,全力保障我区湿地生态环境安全。(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突击队,结合湿地内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及分布情况,设立4处流动监测点,组织人员定期进行观测。加强湿地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动态监测,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安全。利用世界野生动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开展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全年上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60余次,周报50余次,切实维护我区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四)湿地防火工作: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扎实开展冬春季湿地防火及“三夏”防火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我区湿地保护工作实际,成立湿地防火安全巡查突击队,把日常安全巡查和湿地防火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湿地安全生产监管,持续督导检查。在冬春季火灾高发期,尤其是春节、清明节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做好应急处置,守牢安全底线,巡查过程中制止野外违规违法用火30余人次。“三夏”期间,组织“小蜜蜂”工作队,积极配合包抓镇街,强化应急值守,紧盯上路碾粮晾晒、林下杂物堆放、露天焚烧秸秆等问题,严防敏感火源,杜绝各类消防隐患,确保“三夏”工作顺利进行。并积极与各街办、管委会进行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协调工作,做到共管共防。全年我区湿地范围内和包抓镇街实现零火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通过湿地保护宣传、巡查监测及执法保护工作,使群众对保护湿地有了初步了解和具体认识,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氛围,提高了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随着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湿地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管理,造成湿地面积逐渐减少。二是存在人为砍伐或焚烧芦苇,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威胁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改进措施:结合我区湿地分布情况,建立湿地巡护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路线,坚持每周至少巡查三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形成湿地资源保护的整体合力,确保湿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同时积极与各街办、管委会进行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协调工作,做到共管共防。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站将紧抓西安“北跨”发展新机遇,围绕单位职能,强化湿地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结合湿地安全巡查工作,完成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加强湿地巡查工作,促进湿地保护管理。继续加大巡护力度,建立巡护制度,坚持每周至少巡护3次(阴雨天除外),并及时做好巡护记录。(三)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设立4处流动监测点,加强重点区域动态监测,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安(四)部门联动,协同作战,配合局执法队及相关部门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的违法行为,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五)完成好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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