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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 2024-04-01 11:02
单位名称 绥德县中医医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医疗、预防、保健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永乐路78号
法定代表人 雷永新
开办资金 2400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83.37万元 4907.7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中医医院.公益 从业人数  1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工作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分类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版)、评审专家手册(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经全院职工积极准备、共同努力,于9月4日至5日,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和反馈,顺利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二)基本医疗开展情况2023年门诊诊疗人次43692人次,住院4869人次,较2022年同期分别增长14.69%(5596人次)和21.03%(846人次)。(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付情况(1)住院病人报付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出院共结算4018人次,总费用1305.75万元,人均住院费用3249.76元,基金支付总额940.5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出院共结算346人次,总费用120.82万元,人均住院费用3491.85元,基金支付总额104.73万元。(2)门诊慢特病报付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付人数3397人,总费用98.8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1.27万元;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报付人数1364人,总费用67.46万元,统筹基金支出5.14万元。(3)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报付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报付总人数3236人,总费用67.46万元,统筹基金支出48.44万元。(四)药品购销情况1、三统一药品采购及零差率销售情况:(1)2023年共采购药品801.15万元,同比下降9.1%,网采率达100%,备案采购率0.8%,符合陕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要求;(2)2023年集采药品共采购121个品规,占总药品数量的31%,采购总金额202.24万,占总采购金额的25%;(3)零差率销售药品846.61万元,同比增长1.4%。2、中药饮片的采购、使用情况:2023年中药饮片采购44.13万元,同比增长102.5%,销售52.2万元,同比增长86.63%,占总药费的6.2%。3、医用耗材采购96.22万元,同比下降22.75%。(五)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医院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今年先后派出9人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榆林一院绥德院区参加重症医学、急诊急救护理、医技、中医康复、内分泌学、呼吸重症等培训进修,派出4人临床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此外,医院多次派送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培训会,组织院内进修结业人员进行学术交流讲座汇报3次,组织开展院内业务学习7期,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六)安全生产方面安全是一切工作的保障,医院高度重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多次组织院内安全生产排查,后勤科室从水、暖、电、消防、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房屋建筑、压力容器等各个方面,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早整改。加强了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培训演练,组织消防培训演练和医疗废物泄露应急处置演练各一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相关制度。全年未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未发安全生产事故。(七)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1、政策执行情况:共计973人次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人员、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实行报付。2、对口帮扶情况:根据绥德县脱贫攻坚任务阶段实施情况,按照对口帮扶支援方案,我院共派出医护56人次对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义诊和对口帮扶,接收乡镇医院2名专业技术人员来我院学习,接收乡镇医院上转病人42人次,服务乡镇居民约2000人次。3、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我院3名领导干部继续开展对满堂川镇郭家沟村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帮扶工作。(八)党风行风建设工作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医院服务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章程两规则,并及时向主管局报备。二是制定《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台了《绥德县中医医院在编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绥德县中医医院非在编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绥德县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和培训管理办法》,规范职工请销假制度。三是出台了《绥德县中医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落实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职工职称评聘和医师定期考核。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牢固支部战斗堡垒。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绥德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绥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精神境界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在职在岗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认真查摆问题,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和“传承红色文化,助力健康绥德”5.12国际护士节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积极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的“双培养”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医疗业务深度融合,今年共4名党员培养为业务骨干,1名业务骨干培养为党员。3、落实“双考双评”机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于2023年10月23日携手北门滩社区开展“最美夕阳红、重阳寄深情”爱心义诊活动。咨询问诊,免费测量血糖、血压60余人次,免费发放医用外科口罩1000只、药品120盒。二是组织了一支由青年骨干医师组成的“健康科普宣讲队”和党员骨干医师组成的“健康先锋队”先后深入北门滩、东街、东门滩等社区开展了以“中医药文化知识”为主题的健康宣教活动,受到了居民朋友们的欢迎和点赞。 4、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今年来开展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在各级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考勤管理,提升就医感受。制定了《绥德县中医医院职工面部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所有职工上下班实行面部识别打卡签到制,杜绝医患矛盾;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优化服务流程,增设了医保支付窗口,规范服务流程。二是重视问题线索,从快从严处理。年内受理1件群众反映问题,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立即进行整改处置,对5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其中停职处理2人),处罚1400元。处理违反劳动纪律2人,按照矿工处理罚款2047元。三是强化管理手段,规范服务行为。按照《绥德县中医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和智能监控审核措施,每月对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情况、医生收治病人住院平均花费情况及“四不合理”进行通报、处罚。超医院控费指标,处理4人,处罚6393元;智能监控审核处理1个科室、1名医生,处罚710.95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医疗收入稳中有增:医疗收入1974.35万元(门诊收入468.44万,住院收入1505.91万元),其中药品收入898.81万元(门诊药品收入295.25万元,住院药品收入603.56万元)。(二)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视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四)筹备新院区搬迁工作,改善就医环境。(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文化进社区。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班子配备不齐,党建引领不强缺党组织书记和副院长,医院领导班子不健全,职能发挥不够。建议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的高度重视班子建设问题,及早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科室设置不全,技术水平不高由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已达31年之久,门诊与住院不能独立设置,业务用房紧张,部分科室无法开展。人员短缺,尤其缺乏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人员,人才梯队断层十分严重,新技术新业务引入不足,导致医疗技术水平薄弱。建议及早启动新院区搬迁,建立健全科室设置,开展相应业务,加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和人才引进机制。(三)基础配套落后,就医体验不高。医院停车位仅有20个、无电梯,无洗澡间和灶房等基本生活设施,设施老旧患者就医环境差,体验感不强。建议政府加大医院搬迁支持力度,力争早日搬迁新院,让群众能够体验到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满意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全力做好搬迁。医院核心工作是统筹做好医院搬迁工作,制定搬迁方案,全力保障搬迁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加大人员培训。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强院”和“技术兴院”战略,制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有计划组织技术人员分批外出进修学习培训。(三)拓展学科建设。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思路,积极争取与省中医医院、市中医院等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强化专科建设,重点打造康复医学科、疼痛科、名中医工作室等学科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四)深化医院改革。深化医院绩效改革,发挥绩效杠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3679593261082611A2101有效期限:2018年08月29至203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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