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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10:56
单位名称 绥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府州大道南段
法定代表人 高波
开办资金 29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96.07万元 2890.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卫健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坚持防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认真做好各类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开展业务情况全面开展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精准落实措施,强化源头管控,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全年全县共网络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3种2088例,报告发病率为604.63/十万,发病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8.87%,其中乙类传染病9种1117例,报告发病率为323.45/十万,发病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3.09%;丙类传染病4种971例,报告发病率为281.18/十万,发病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40.35%。报告排名前10病种为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结核、梅毒、乙肝、其他感染性腹泻、手足口、布病、丙肝、痢疾。结核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和治愈水平,开展了各医疗单位及初高中、中专的学校结核督导工作,登记活动性结核患者147例,免费治疗肺结核患者82例,自服药治疗65例,病原学阳性80例,病原学阴性59例,结核性胸膜炎8例,县内应管理114例,实管理114例,规范管理率100%,已完成全疗程治疗33例,规范服药112例,规范服药率为98%;免费拍片978例,其中复诊拍片47人次,初诊931人。免费提供保肝药物447人次。3月24日结核病防治科对薛家峁中心小学,远竹中学开展了结核病结核宣教工作,对全县22所托幼机构新入校学生1506人,29所小学入校新生3982人特殊教育机构40人开展了症状筛查工作,均未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例。对8所非寄宿初中9753人和1所寄宿制初中485人全部开展了症状筛查及PPD筛查工作,对PPD筛查强阳性60人开展了胸部X线检查,均显示未见异常,对高中/中专学校3所学校共6467名学生开展了症状筛查及PPD筛查工作,对PPD筛查强阳性者82名学生开展了胸部x线筛查,1名疑似病例,(转西安市结核病院确诊为病原学阴性)其余均未见异常。对1所大学395名学生开展了症状筛查、PPD筛查及胸部x线筛查,均未见异常。艾滋病防治工作:高危人群干预工作:截止12月31号,对我县对19所娱乐场所进行干预,实施高危人群干预40次,共干预80人次,开展同伴教育20人,发放防治宣传资料100份,发放安全套1000只。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在册存活HIV/AIDS116人,累计死亡22人,治疗率为76.1%,未开展抗病毒治疗人数为27例,(其中失访病例数为15人)。2023年全年累计新增确诊HIV有5例。腹泻病例监测:2023年5月—10月两所哨点医院共监测登记腹泻病人74例,细菌培养62例,均未发现霍乱疑似病例。手足口病监测采样:全年采集25份咽拭子,送市疾控检验室检验,结果为其他肠道病毒21份,4份未反馈。地方病防治工作:1、碘缺乏病监测: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碘盐随机抽样调查5个乡镇,监测8-10岁儿童210名;监测孕妇105名,监测数据均已上报。有效监测率和上报率均100%。同时对我县5所小学开展8—10岁学生的甲状腺肿抽样调查工作。共调查8-10岁学生210名,触诊法检查甲状腺肿大0例,本次监测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对儿童和孕妇采集其随机一次性尿样5ml,共315份尿样,由疾控中心实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县妇计中心开展新生儿甲低筛查,2023年1月-6月我县共筛查生新生儿755名,发现一名新生儿甲低确诊患者。2、布病监测: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共流调1304人,覆盖10个乡镇,其中固定监测点流调856人,流动监测点流调448人。通过监测布氏杆菌感染者28人,感染率为2.15%,确诊新发布病4人,隐性感染24人。对8例急性期病人的血清做了细菌培养,出菌1份、阳性率12.50%。我县通过临床就诊和专项监测,我县共确诊新发病例35例,报告发病率为10.135/十万,发病比上年度同期下降了33.96%。其中临床就诊21例、专项监测确诊1例,外地报本地13例。3、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组织人员开展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调查工作。本年度共计监测了9个乡镇46个行政村,其中已改水村40个行政村,未改水村6个行政村。水氟含量<1.2mg/L的村有40个,占改水监测村的100%;在6个未改水村,共监测19份,水氟含量均<1.2mg/L。在40个改水村开展了儿童氟斑牙的病情监测,共检查8-12岁儿童90人,未检出氟斑牙患者。2023年全县免费发放药物(碳酸钙D3片、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治疗氟骨症病人46例,总有效率为93.33%。其中治愈0例;显效20例,显效率为44.44%;有效22例,有效率为48.89%;无效3例,无效率为6.67%。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免疫规划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1、常规报表疫苗基础接种率:1—12月份基础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2、1975-1979年出生人群乙肝补充免疫工作:2022-2023年上半年乙肝补充免疫共摸底人数308人,应补种307人,实补种307人,实补种723针次;1971-1974年出生人群乙肝补充免疫工作:2023年下半年乙肝补充免疫共摸底人数203人,应补种170人,实补种165人,实补种237针次。重点人群乙肝接种工作全年开展,2022-2023年上半年重点人群乙肝补充免疫共摸底428人,应种人数421人,应补种剂次1178针次,实种第一针397针次、第二针336针次、第三针241针次。2023年下半年重点人群乙肝补充免疫共摸底626人,应种人数577人,应补种剂次1487针次,实种第一针575针次、第二针394针次、第三针55针次。3、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2023年2-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2016年1月1日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转换期间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的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本次共摸底1419人,共发现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应种1379人,实接种1377人,补种接种率为99.8%。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2023年绥德县共累计接收596536剂次疫苗,已接种583404剂次,累计接种第一剂次217917剂次,累计接种第二剂次209633剂次,加强剂次第一剂152307剂次、加强剂次第二剂3547剂次。5、在校适龄女学生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初中女学生免费接种HPV疫苗项目于10月9日印发项目实施方案,10月20日对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进行HPV疫苗项目实施方案培训,于10月25日完成了7-9年级女生接种HPV疫苗的摸底和登记,绥德县免费接种HPV疫苗适龄女学生共3592人,共计7554剂次。下一步等疫苗采购下发后由接种单位开展HPV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对各岗位上的责任人明确职责,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及效果。完成了各类传染病流行病病原的检测工作。完成了重点公共场所消毒质量检测300份。完成了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样本采集、分离,运送38人次。新冠病毒基因测序样本转运25份。新冠质控检测5份。完成禽流感样本采集、血清分离、转运80份。完成了水中六价铬的盲样考核工作。完成了农饮水枯水期、丰水期88份水样的检测、网络上报工作。水样全部合格。完成了榆林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实验室盲样考核总大肠菌群检测,取得满分的好成绩。二、取得社会效益2023年度,我中心以业务发展为主题,以制度管理为主线,认真履行疾控职责,不断提高疾控防控能力,成功控制了新冠肺炎、艾滋病等各类传染病在本县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了本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别是面对突然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中心迅速反应、科学部署,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全方位、全过程做好疫情响应处置工作,持续开展严防严控、联防联控,构建了覆盖城乡的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网络。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中心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相对缺乏,影响各项工作的纵深开展。个别预防接种单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合理,接种人员不固定,更换频繁,导致接种人员业务能力较低,工作效率不高;流动患者管理服务困难,存在农村地区无人可管,城镇地区漏管较多的现象。已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协调工作经费短缺问题,中心督促接种单位固定接种人员,提高接种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效率。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做好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为抓手,加强疫情网络直报工作。2、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能力提升培训和应急演练实践,畅通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制度,规范应急处置。3、持续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监测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食用碘盐、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完成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调查。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重点开展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传染病报告管理等业务培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县卫健局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30日登记号43679594061082611J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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