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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09:38
单位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督促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后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三林
开办资金 7.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政府办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5万元 10.8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全县设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商业银行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11家,其中支公司8家,营业部3家;地方金融组织3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0.2亿元,同比增长8.7%,各项贷款余额75.3亿元,同比增长8.16%,存贷比为37.61%。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49亿元,同比增长26.67%;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0.9亿元,同比增长5.93%。不良贷款余额1.56亿元,不良率为2.07%,其中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8亿元,占全县不良贷款余额的94.8%,不良率为3.86%。(二)“7+4”类地方金融组织。截至2023年12月末,绥德县商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4000万元,贷款余额69笔7027万元,运行良好,2023年被市金融局评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地方金融组织”。绥德县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贷款余额27笔3001万元,运行健康稳定。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担保贷款余额168笔8493.26万元,融资担保放大1.68倍。二、金融工作开展情况。(一)紧盯考核指标任务,协调推进小额信贷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承贷银行,通过政策制定、政策宣传、需求摸排、督促指导、风险防范、财政贴息等措施,全力满足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圆满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截至2023年12月31,全县2021年至2023年累计获得小额信贷的脱贫户7742户,累计获贷率28.61%,居全市第二,南六县第一;贷款余额3775户13101.22万元,余额户数占比13.95%,居南六县第一;当年新增贷款3767户13604.1万元,完成上年度贷款规模的111%,超额完成任务;逾期贷款19.51万元,逾期率0.15%。财政贴息1938户350万元,资金兑付10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底线。成立地方金融领域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次地方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研究制定《绥德县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处置行动(2023—2024年)工作方案》、《防范化解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56亿元,不良率2.07%,其中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8亿元,不良率为3.86%,资本充足率10.9%,拔备覆盖率155%,央行风险评级从7级降低至6级。(三)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全力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一是完成202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通过评先选优的方式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落实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完成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贴息资料审核、申报以及100.56万元贴息资金兑付工作。三是制定印发《绥德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满足企业信贷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全县打造10大产业链。四是加强政银企对接。组织召开“四心润民企政银新作为”、“金融惠实体服务提质效”等4次政银企座谈会,累计向企业授信1.4亿元。开展10家规上企业和50家限上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工作,摸排结果及时推送至各银行并督促其营销对接。五是组织开展“惠实体防风险金融赋能高质量发展”等为主题的3次现场宣传活动;梳理完善7家银行31种线上线下金融信贷产品,制作形成“绥德县营商环境突破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清单”并加以宣传,力争促成更多的融资成果。六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完成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审计、现场检查、数据监测等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运行,净化金融营商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农商银行抗风险能力有所减弱。受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疲软、贷款利率下调、行业间业务竞争等因素,农商银行盈利能力减弱,再加之不良贷款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化解,导致农商银行靠风险能力有所下降。(二)县内企业向资本市场发展任重道远。因县内企业多数属涉农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不规范,导致企业与上市标准相差甚远,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较为困难。四、2024年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全县巩衔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扶持一批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持续做好贷款投放、风险防控、财政贴息等工作,确保2024年新增贷款规模、累计获贷率、贷款余额户数占比、逾期率等指标达到中省市考核要求。(二)组织开展地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履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积极推动绥德农商银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清收处置一批不良贷款,重点群体集中清收处置一批不良贷款,依法诉讼保全清收处置一批不良贷款,到2024年底,力争让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9%以内,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三)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认真贯彻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常态化开展“政银企”高效对接,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宣传推广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持续降低市场主体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到2024年底,力争让全县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增速不低15%,银行业存贷款业务稳中有升,持续向好。(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完成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审计、现场检查等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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