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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09:36
单位名称 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项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兑付、个人账户管理。
住所 平利县人社局后院二楼
法定代表人 阮书涛
开办资金 1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83万元 18.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平利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坚持社保政策宣传常态化,通过“设立一处政策宣传点、上好一堂业务培训课、安排一辆流动宣传车”等措施,联合县税务局、农商银行开展了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纳入“全县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讲社保政策·提经办水平”培训活动6期,参加“人社大讲堂”4次,由股室负责人轮流讲课。扎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印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指南》《失业保险政策指南》《工伤保险政策指南》2.1万份。(二)严控社保业务经办风险。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印发了《社会保险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办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内控稽核类文书》,完善了《权益继承证明》等18种常用表册,对11名镇社保站工作人员经办权限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工伤、失业保险系统经办动态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制度。扎实开展领待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采取“手机APP认证、亲友协助认证、上门核心认证”等方式,提高认证工作效率,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2023年机关保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并获市处通报表扬。(三)坚持以案示警完善机制。始终把守护好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放在首位,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警示教育9次,做到明责任、担使命、知敬畏、守底线。高位推进失业保险基金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县法院成立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集中追缴专项工作组,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关口前移,建立了“六联协查”工作机制,织密织牢了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网。坚持会议审批制度,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经办人等审核签字责任,每月会议审定机关保、城乡居保、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四)坚持严督实导推进落实。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每月反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点工作进度,重点关注参保扩面、保费征缴、异常数据清理、疑似问题核实整改等,指导各镇及股室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对标《安康市社会保障量化考核办法》,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各股室每季度开展自查自评,对工作进度慢、上级通报、群众反馈问题,强化措施跟进落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定期与财政局、税务局、农商行、农业银行沟通衔接,成立联合工作组深入各镇督导保费征缴、社保卡应用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参保扩面任务超额完成。扎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到企业、入机关、进社区宣传政策,超额完成年度参保扩面任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39家7908人,参保率为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6432人,占市任务数的99.73%;工伤保险参保346家11133人(其中扩面908人),占市任务数的100.07%,3家企业按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失业保险参保258家7538人(其中扩面707人),占市任务数的100.09%,;精心指导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工作试点,广佛镇塘坊村出资1.7万元对561名参保群众给予补助,实现城乡居保集体补助“零突破”。(二)各项保险待遇按月发放。认真落实待遇发放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差一分要求,按月会议审定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按政策对2734名退休人员完成年度待遇调整工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830.56万元,人均月领待遇150.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9%;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83.72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87.26万元。(三)降费补助政策有效落实。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帮扶政策,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7405名困难人员享受城乡居保政府代缴46.415万元,其中低保5298人、特困229人、重残1878人,做到了脱贫人口(易地搬迁对象)“应保尽保”,困难群体政府代缴“不漏一人”。贯彻执行失业、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政策,为258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470.68万元,为301家参保单位减征工伤保险费40.33万元。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援企稳岗两大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免申即享”措施。(四)系统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规范业务,提升经办能力,推进数据治理,强化稽核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对市经办处下发的15期稽核疑似数据,按照“接收、反馈、核查、整改、销号”的程序,组织逐条逐人核实,并建立核查工作台账,确保核查有依据、整改有印证、销号有进度,高质量通过全省机关保疑似数据市级交叉检查。未发生社保基金重大要情。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社保政策宣传仍需加强。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补、长缴长得”认识不够,人均缴费水平比较低。(二)业务经办水平还需提升。受政策变化、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业务经办还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改进措施:(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相关要求,强化政策宣传,搞好参保扩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二)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经办管理,不断提高全体经办人员依法依规、依据政策经办的意识和业务经办能力。切实保障参保者权益,维护参保单位利益,推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参保扩面再用力。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完成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年度参保扩面任务。(二)待遇发放再精准。深入开展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查、评、帮”活动,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社保业务经办水平,依法依规、按月精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待遇发放率达到100%,待遇上卡率达到95%以上。(三)政策落实再聚焦。重点关注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监测对象参保情况,实行季度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按规定落实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确保“不漏一人”。(四)数据质量再提升。强化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建立稽核数据库,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核查、数据核实、会议审批等长效机制。重点推进异常数据治理,规范二次发放失败人员清理,欠缴社保费单位(个人)按经办规程处理,全面提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评为2023年度“职业年金经办工作先进单位”(陕基金中心函〔2023〕37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