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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1 09:35
单位名称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办我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殊慢性病业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医保业务进行指导。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文化路(西城大厦侧一楼)
法定代表人
延永昇
开办资金
6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5万元
46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参保情况1、城乡居民参保情况: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为287345人,参保率97.83%。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4705人、“监测户”2646人,低保对象20684人(含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2303人,特殊人群100%参保。2、城镇职工参保情况:截止12月底我县已完成参保单位341个,参保职工19966人,其中在职14208人,退休5758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1997人,其中在职人员547人,退休人员1450人。(二)医保基金收支情况1、城镇职工医保:2023你共收缴医保费1108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67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6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3639万元,大病统筹基金206万元,个人账户转移收入11万元;共支出医保基金7817.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41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7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4175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支出109万元,公务员补助基金0.7万元,个人账户转移支出7万元。2、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共收到市级拨款13353.7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1483.84大病保基金578.17万元医疗救助基金1297.69,共支出13916.3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1894.40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出740.03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28.18万元。(三)中心报销、慢性病申报情况1、中心转外费用报销:2023城镇职工住院结算费用560人次,总费用321.8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61.82万元;结算慢性病245人次,总费用488.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86.68万元。生育保险35人次,总费用20.9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0.94万元。城乡居民住院结算费用1018人次,总费用182.4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572.98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14.9万元,大病补助基金支出253.47万元。结算慢性病1759人次,总费用1375.6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715.26万元,大病补助基金支出144.1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98.39万元。2、慢性病申报:2023年度我县新增门诊慢特病患者8533人次。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线上申请11416人次,申请通过8533人次,其中职工884人次,居民7649人次,申请通过率74.7%。对于长期吃药但未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参保群众,中心联合第三方公司先后于6月份、11月份组织专家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鉴定要求,深入全县16个乡镇进行集中鉴定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对行动不便的患者上门接送全程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应鉴尽鉴及时享受政策待遇(6月份鉴定符合569人、11月份鉴定符合663人)。(四)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规范医疗保险的运行秩序,我中心负责对两定机构的日常业务进行网上智能审核。截止12月份底前,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查处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疑似违规845人次,疑似违规金额250981.58元,实际扣款399人次,扣款金额82589.59元。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对飞行检查及日常稽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机构补充扣款,共计1442581.7元。于9月份前完成了城区8所二级医院、17所乡镇卫生院及71家定点零售药店(包括7家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2023年协议签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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