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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31 22:13
单位名称 黄龙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环境卫生监督,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住所 黄龙县环城路
法定代表人 卫晓明
开办资金 10.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1万元 44.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细化分解、全面落实提升。坚持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按建立指标要求,细化分解,职责到人,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创优评先,使得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8.5%、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率达69%以上;公厕清扫保洁率达99%,垃圾日产日清收集率达9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0%,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填埋、公园广场公厕管理、亮化水景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对标达标。(二)创新举措、考核奖优评先。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化、实际化、精细化,提升黄龙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激发环卫工作者积极性。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考评原则,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了《黄龙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最美奖的评定方案》,经过月评比、月奖励,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方面有效提升环卫各个中队的管理,使得环卫保洁管理有了明确依据,奖罚分明。另一方面激发了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使得环卫保洁从街道、公厕、公园广场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提高。(三)以人为本、保障福利待遇。1.根据省市县关于申报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要求,5月积极向市城管执法局申报符合缴纳社保的环卫工人(男未满60岁,女未满55岁)名单,并进行了资格认定。并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对接核算了2022年度社保缴纳费用金额,按照省级补贴40%,县财政补贴为60%的分担比例,申请了县级补贴和省级补贴资金。2.为了关爱环卫工作人员,我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今年1月份给240余名环卫工人每人发放了,米、米、油各一份,并联系工会慰问了工作表现突出且家庭困难的环卫工人17名,使环卫工人度过了一个祥和、温馨的春节。3.今年1月份为环卫工人每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一份,并多方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保额。4.夏季、中秋等节日期间联合工会、爱心企业诚永食品有限公司送清凉、送爱心,发放夏凉被、水、杂粮面、月饼等慰问品。5.每季度按时发放毛巾、洗衣粉、香皂、手套等劳保物品。6.购置环卫工人保洁服、车队、亮化、垃圾场人员工作服260余套7.按需发放杂草清理工具、辅助清洁剂等,进一步保障了环卫工人的工作效率及安全。(四)精细布控,强化管理措施。1.环境卫生:街道、公园广场清扫保洁“精细化”。实行“三全保洁”即全时段、全方位、全天候;日常管理做到无间断、无空隙、无死角,街道卫生始终持续“五无四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行道树穴干净、路牙边角干净、收水口畅通干净、果皮箱整洁干净。2.垃圾清运:一是要求各保洁队加强每日对果皮箱、垃圾桶的擦洗、消毒。二是车队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对街道沿街果皮箱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6:00开始对县城个体户餐厨垃圾进行集中回收、清运,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2023年截止11月共清运处理728.85吨。四是城区生活垃圾按照日产日清原则实行,并做到车走场净,沿途不飞扬撒漏。3.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处理场每车称重、有记录,再进行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场区视情况进行消杀。垃圾填埋处理运行良好,2023年1-11月垃圾场生活垃圾清运7482吨,处理7415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0%。4.水景亮化:采用各个路段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观察路灯、景观灯及电子大屏,出现异常及时与电工联系维修。亮化管理人员每天下午灯亮开始对自己所管理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一时间进行抢修。截止11月底,共计维修路灯400余盏、景观灯1700余盏、灯带6000余米、水景设施更换维修喷头、水阀等120余处。5.垃圾分类:按照省市县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黄龙县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的方案》,并在2023年之前的基础上加大垃圾分类设施的设施工作,积极更换陈旧垃圾桶,安装三分类垃圾桶,截止目前共设置三分类垃圾桶286个、设置分类亭6个,同时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小区、进校园、进单位下基层宣传等活动5场,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积极性、参与性。(五)修缮更新、优化美化人居环境。1.加强完善垃圾场管理,按照环保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按时监测垃圾场常规因子,并出具监测报告;2.清理场区杂草、排洪渠落石、淤泥;库区铺设HDPE膜等。3.对城区水景喷泉进行全面维修、防水防渗处理,确保喷泉运行正常;4.双拥公园拆除更换防腐木、重建检查井、清理污染大理石面抛光;南山公园拆除更换步道损坏鹅卵石路面;迎客松公园人工河道塌陷维修、拆除更换损坏大理石路面等零星维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2023年1-11月垃圾场生活垃圾清运7482吨,处理7415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0%,共计维修路灯400余盏、景观灯1700余盏、灯带6000余米、水景设施更换维修喷头、水阀等120余处。环境卫生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外来游客对我县的第一印象;公园广场、水景喷泉、公厕等多处是游客居民生活、休闲的重要场所,提升了城区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存在的问题。1、黄龙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场库容即将达到饱和,预计可使用2年左右。2、根据环保要求,及今年市环保局督查检查。每2-3年需开展一次土壤隐患排查工作,需委托专业公司编制。2021年开展一次,按要求2024需年开展土壤隐患排查且需切实整改排查出问题。3、2021年垃圾场土壤隐患排查发现存在渗滤液管道外露存在泄露隐患,需设置泄露液导排系统,2023年6月市环保局要求解决隐患。4、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县环卫工人需在最低工资1750元/月的基础上,上调为1950元/月,2023年5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因2023年度资金存在缺口,2023年度未调整工资,为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待遇,2024年需增加环卫工人工资预算资金约50万元。四、整改措施。完善垃圾场防洪设施,疏通管道,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积极争取环卫工人权益,提高精细化作业标准。完整安排部署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队伍建设制度化。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县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2、垃圾清运处理标准化。垃圾清运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增加巡回清运车次,及时清运箱内垃圾。车辆要求整洁,杜绝垃圾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垃圾入场后严格按照处理标准规范平整、填埋。3、公厕管理精细化。以“城区公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为抓手,继续强化精细管理,卫生到达“四无四净”标准。即无撒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异味,水池净、门窗净、地面净、墙壁净。4、亮化维修迅速化。继续加强巡护,落实职责,强化考核,各个路段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要做到随时观察,出现异常及时与电工联系维修,力争主城区路灯亮灯率达99%。5、垃圾分类推进化,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积极申请资金,完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末端处理设备等,加快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工作。6、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保洁、乡村振兴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环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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