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共黄龙县委理论讲师团、黄龙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对干部群众进行常态化的形势政策宣讲工作;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及制定政策措施,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考核。 | |
住所 | 黄龙县石堡镇中心街县委大楼一楼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萍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黄龙县委宣传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8万元 | 4.6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违没有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宣传部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业务情况。(一)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深化“小蜜蜂”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二)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积极推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工作,今年以来,共推荐“延安模范”3人,1人被评为“延安模范”。落实道德模范关爱与帮扶,春节期间,对全县生活困难的各级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和美德少年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发放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三)学习宣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发了《黄龙县学习宣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各乡镇、各单位线上通过抖音小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原文、《一图读懂〈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内容240余次,覆盖4000余人次。线下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小区(居民区)张贴宣传标语、大喇叭播放等积极宣传《条例》,共发放宣传册7000多本,张贴宣传标语600余条。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知晓率,营造“学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召开了黄龙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创文、国卫复审、食安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老旧小区治理、交通秩序整治等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第六、七次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及蒿慧杰书记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第六次推进会上的讲话,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正在开展的中心工作统筹起来。(五)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六)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持续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创造性开展工作,推进7个示范村建设。加大“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五好家庭”“致富能手”“诚信村民””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创建活动力度。(七)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工作,推荐2名市级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开展黄龙县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并举办了发布仪式对推荐评选出的10名“新时代好少年”进行表彰,教育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来完善更新了“延安志愿云”信息库,及时补充新加入的志愿者,申创审核志愿服务项目,充实丰富了系统内容,完善了志愿服务流程;印发了《黄龙县“学雷锋树新风我与黄龙共提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启动仪式,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志愿服务队积极作为,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截止精心打造“李东爱心剪”“指尖上的文明实践”等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普惠性和“订单式”志愿服务活动120余次,覆盖了全县7各乡镇,受益群众2万人次,其中涉及理论宣讲、环境卫生整治、农技培训等,同时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鼓励支持志愿服务工作,分别对31支志愿服务队进行激励嘉奖,分别发放志愿服务马甲3100余件、志愿服务水杯300余个、爱心雨伞600余把、志愿服务手提包1200余件,有效推动了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黄龙县2023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并举办了发布仪式对推荐评选出的10名“新时代好少年”进行表彰,教育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印发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彩页,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充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县级融媒体“三微一端”、乡村大喇叭、校园广播、户外LED显示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二是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唱响“我们的节日”,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今年来,共开展文明实践活动70场次,覆盖7个乡镇,受益群众2万余人。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移风易俗手册、垃圾分类倡议书,以及各类宣传物资40000余份。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城市管理不够细致,部分小区飞线充电、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依然存在,背街小巷弱电线乱搭治理缓慢等难点问题,文明城市创建以行政推动为主,没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接到群众意见较少,“创建靠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县级文明单位督导检查较少,标准要求相比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较低,文明单位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较少。(二)在整合搭建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服务、体育健身服务五大文明实践平台方面没有形成规范制度;在扎根基层文明建设方面,没有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文明楼宇、文明单元、文明科室延伸;在精准掌握群众需求、针对性做好群众理论宣讲方面探索较少,措施较单一;在推广有实效、可操作、低成本、可复制的实践模式方面,速度较慢。四、整改措施。(一)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倡导“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诚信经营、绿色环保等文明行动风尚,推进公民文明习惯养成。继续加强《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条例》,提升文明素养。落实责任单位动员市民参与创建的责任,提升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二)是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扣中央《测评体系》,高质量完成资料申报、点位建设、问卷调查等工作,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召开创文工作培训会,对创文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创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的范围、标准、方法。(三)是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楼宇、文明单元、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大孝子等评选活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四是深化文明实践活动。结合文明实践“十百千万”宣讲工程,完善县级宣讲队伍人才库,丰富宣讲形式、落实经费保障。继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现有示范村建设成功,持续完善“一约四会”自治组织,防范和治理厚葬薄养、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五是加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大力推荐“延安模范”“陕西好人”和“中国好人”,筹备“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三届最美人物”评选表彰工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关爱力度,落实道德模范礼遇办法。用活线上“黄龙好人馆”,更新线下“好人广场”,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持续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列入文明县城这个契机,一是要系统谋划推进。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主动领责任,认真抓落实。二是要抓牢关键重点。把志愿服务作为突破口,建设好志愿服务的对接平台,在队伍组织、项目设计、活动开展等方面下功夫,推动社会化发展、项目化运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三是要务求工作实效。突出重点、贴近实际,在守正创新中持续探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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