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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31 22:08
单位名称 黄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保障管理提供监察保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法规执行情况;劳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
住所 黄龙县中心街15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开办资金 21.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万元 3.8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4月和11月在全县分别开展了2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向用工单位负责人、过往群众讲解了《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要求、清偿责任、群众维权渠道及维权程序等。为使《条例》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工作人员鼓励群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相关内容,扩大知晓度。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悬挂维权告示牌24块,解答用工单位及劳动者政策咨询64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推动了《条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全年组织开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3次,现场政策咨询15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政策咨询70余人,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1、1月到2月份,开展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7户,纠正违法行为3件,补签劳动合同15份。进一步规范了建筑领域在建项目劳动用工行为。2、3月中旬开展了县境内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县公共职业介绍所和县人才交流中心3家机构进行了检查。经查,3家中介机构证照齐全,正规运行,收费合理有据,发布信息真实可靠,无违法行为。3、4月份到5月中旬,联合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开展了工伤保险督导检查活动1次,对全县用工单位及全县新建、再建和续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项目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30户,涉及劳动者124人,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未发现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了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和保障职工权益意识。4、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与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履职,按照市治欠办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重点在各类在建工程项目、餐饮住宿服务业和加工制造业扎实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个(政府投资类项目4个,非政府投资类项目2个),涉及劳动者117人,未发现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检查餐饮住宿服务业和加工制造业用工单位14家,涉及劳动者99人,未发现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2个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分别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期改正,并安排监察员一对一督促整改。5、8月到9月份,开展了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等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活动,检查劳务派遣机构2家,用人单位9家,涉及劳动者153人,未发现违规开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违规、非法使用童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6、10月份,开展了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检查活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用工企业29家,涉及劳动者126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1份,签订率达到97%。7、当前我大队正在按照县治欠办《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截止12月4日已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3家,加工制造业用工单位2户,涉及劳动者62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2起,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协调办理2起案件,涉及劳动者7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0.08万元。(三)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截止目前,2023年我大队共接到农民工投诉81起,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全部依法协调解决,涉及劳动者236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56.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依法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全年组织开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3次,现场政策咨询15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政策咨询70余人,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二)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截止12月4日已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3家,加工制造业用工单位2户,涉及劳动者62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2起,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协调办理2起案件,涉及劳动者7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0.08万元。(三)举报投诉受理工作,2023年我大队共接到农民工投诉81起,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全部依法协调解决,涉及劳动者236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56.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依法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与不足。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个别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多部门投诉、反复投诉、越级投诉时有发生,依法维权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发挥受到制约。(三)新形势下劳动保障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四、整改措施。(一)全面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通过网络这个现代化新闻媒体以及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良好意识,使各项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深入人心,为全县共同营造出关注、关心和保护农民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大对恶意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适时开展案件讨论和案例分析,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案例分析笔记,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按照上级部门和县人社局要求,积极组织好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建工程领域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指导用工单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二)全面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通过网络这个现代化新闻媒体以及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良好意识,使各项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深入人心,为全县共同营造出关注、关心和保护农民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大对恶意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适时开展案件讨论和案例分析,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案例分析笔记,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五)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局下达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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