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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房产服务中心(黄龙县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31 21:56
单位名称 黄龙县房产服务中心(黄龙县物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群众提供房管服务。住房制度改制,房改资金管理,贯彻房地产管理法。集资建房,商品房开发,房改的资金管理,房产登记,变更发证,房屋权证的发放工作。
住所 黄龙县中心街
法定代表人 曹明
开办资金 10.0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86万元 18.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保障房管理。一是继续以“保障房保民生”为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严把关,认真审核,从源头上把好保障对象配租配售审核准入关口,做好租赁补贴的发放;二是进一步规范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使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逐步走向信息化、常态化、合理化、规范化;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细化相关管理措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惠民政策。(二)物业管理。1、扎实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紧盯业主关心问题,坚持“标准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小区综合治理、创文巩卫问题整改、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等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督查15次,发现问题48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楼道内小广告、堆放杂物、微型消防站设施未启封等问题42个、消除高空坠物、小区周边滑坡等安全隐患3处,剩余6处问题正在加紧整改中。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得到持续规范,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初见成效。2、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张贴《关于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广泛宣传整治事项、防范非法集资、燃气安全以及安全防范知识和物业管理知识等,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同时利用黄龙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开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条例》宣传20期,提高了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知晓率。3、严格执行物业考核办法。按季度对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4次考核并通报,使各物业公司取长补短,争做先进,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意识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三)房地产市场监管。1、规范工作流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流程。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房屋预售实行备案登记,杜绝捂盘惜售,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目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2、加大督导力度。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规范房地产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我中心加强对房产领域的监督检查,要求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要严格营销宣传管理,营销宣传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发现营销过程中的问题苗头和不良迹象,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营销经营市场。3、加强部门联动。根据《黄龙县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预售资金和市场秩序监管,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取得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保障房管理。一是继续以“保障房保民生”为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严把关,认真审核,从源头上把好保障对象配租配售审核准入关口,做好租赁补贴的发放;二是进一步规范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使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逐步走向信息化、常态化、合理化、规范化;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细化相关管理措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惠民政策。(二)物业管理。1、扎实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紧盯业主关心问题,坚持“标准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小区综合治理、创文巩卫问题整改、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等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督查15次,发现问题48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楼道内小广告、堆放杂物、微型消防站设施未启封等问题42个、消除高空坠物、小区周边滑坡等安全隐患3处,剩余6处问题正在加紧整改中。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得到持续规范,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初见成效。2、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张贴《关于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广泛宣传整治事项、防范非法集资、燃气安全以及安全防范知识和物业管理知识等,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同时利用黄龙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开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条例》宣传20期,提高了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知晓率。3、严格执行物业考核办法。按季度对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4次考核并通报,使各物业公司取长补短,争做先进,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意识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三)房地产市场监管。1、规范工作流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流程。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房屋预售实行备案登记,杜绝捂盘惜售,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目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2、加大督导力度。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规范房地产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我中心加强对房产领域的监督检查,要求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要严格营销宣传管理,营销宣传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发现营销过程中的问题苗头和不良迹象,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营销经营市场。3、加强部门联动。根据《黄龙县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预售资金和市场秩序监管,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回顾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不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连续性。(二)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方法、效率和创新力度还需加强,在服务群众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改进措施。我们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各项配合协调及后续管理工作。(二)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工作认知率。(三)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力度,增强服务意识需,提高服务质量。(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五、下一步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注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各类培训,切实增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物业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深入推进《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规范我县物业服务管理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三)在住房领域专项整治中,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针对问题不断优化整改方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管理机制,不断规范保障房管理,用好、管好保障性住房,让住房困难群众“居有其所”。(四)严格落实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加强与资金监管银行沟通,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房产市场政策,引导房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五)要积极主动利用官方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对群众关心的政策大力宣传,切实做好媒介舆论正确引导走向。并及时发现应对负面信息,防止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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