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黄龙县鹿业开发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保护、拯救野生动物资源。监督检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等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有关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环境的影响;统管鹿业开发、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资料收集、生产销售服务。 | |
住所 | 黄龙县森林公安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龙 | |
开办资金 | 5.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71万元 | 35.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2023年3月3日是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进一步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引导公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3月9日,组织开展了以“你我携起手来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摆放科普展板、发放倡议书、宣传册、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公众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共摆放科普展板3个,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环保袋200余个、解答群众疑问50余人次。同时呼吁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队伍中来,不猎捕杀野生动物、不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贡献一份力量。2.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情况一方面夯实了组织领导责任,明确了相关成员部门职责,要求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网络监管等部门研究建立部门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饲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组织森林公安、自然保护区、林业管理部门经常性地开展野外巡护工作,开展巡山执法检查,阻止在保护区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使用猎夹、网套、投毒、布置陷阱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确保从源头上“管好、管死”。3、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生态保护能力逐步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本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并依法加强对各类观鸟活动的规范管理,防止对鸟类集群活动造成干扰。尤其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一追到底,依法严惩。4、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我站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2022—2023年黄龙县野保站已救助野生动物11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6只。5、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是我站长期开展的一项工作,时该穿插于全年工作之中。一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巡查责任。古树名木换牌32棵(群),切实履行古树名木木巡查检查责任,督促指导古树名木所在的乡镇、行政村开展保护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人们认识古树名木的价值,养成爱护古树名木的习惯,减少或避免人为破坏。二是严格执行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严厉打击破坏行为,对古树名木保护做出贡献者给予鼓励,对破坏古树并造成损失者给予惩办。6、开展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每年黄龙县野猪资源调查报告,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20号)要求,2022年至2023年度下达野猪捕猎指标450头。2022年11月4号至2023年9月27号,共猎捕野猪417头,合计56766斤,均为猎狗辅助捕获,共需兑现补助资金56.766万元。7.农作物损害补偿。继续由黄龙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为全县群众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费28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65万元;其中人身意外: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0.5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或免赔率10%,以高者为准);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65万元(其中:农作物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50万元、建筑设备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10万元、家养牲畜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每户每年责任限额0.6万元。今年全县各乡镇上报玉米遭受野猪毁坏面积近10415.9亩,因保险公司还在逐村逐户核查中,参照往年核查结果,今年预计实际受损面积3000亩左右。湿地保护工作。为加深广大市民对湿地的认识与了解,使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湿地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进一步保护好湿地资源。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等500余份,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标语宣传单120余份,发放“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300余份。(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对本区域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目前我县已对4家野猪人工繁育养殖的场点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同时各相关单位对宠物商店、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作为执法监管重点,严查非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以及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加大力度追查,依法惩处,净化市场和网络。(三)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站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我站都全力救助。目前,已完成野生动物救助7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只。建立救助台帐,记录动物的详细情况和救助过程、喂食、存活等情况。通过救助,救助的动物伤势绝大部分已经好转,能良好的进食、精神状况良好的,已全部进行了放生。(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今年新增古树名木3株,开展古树复壮技术研究,制定古树复壮方案。共对62株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截止目前,我站已完成复壮古树15株。三、存在的问题。虽着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任务也在逐年增加,就目前工作情况来看,我站没有正规的野生动物救助站、没有专业的兽医工作人员和救助设施设备,给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改进措施。继续完成以上各项常规工作。一是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二是争取上级支持,建设我县正规野生动物救护站一处,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野生动物现状及资源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二)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饲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四)切实履行古树名木木巡查检查责任,督促指导古树名木所在的乡镇、行政村开展保护工作。(五)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湿地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进一步保护好湿地资源。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