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民族宗教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服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承担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 |
住所 | 黄龙县石堡镇中心街政府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韩艳霞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黄龙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2万元 | 5.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民族工作。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较好地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各项任务。2023年5月31日石堡镇梁家河村被陕西省民委命名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摸底工作,及时更新少数民族信息库。并对少数民族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3、2023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50万,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做好2024年项目入库工作。4、4月21日,在伊斯兰教传统节日“开斋节”来临之际,黄龙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为伊斯兰群众送去1000元慰问金同时送上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使他们在欢庆节日的同时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5、9月27成功举办民族特色美食厨艺比赛。活动中,来自全县8个民族的10名参赛代表纷纷拿出看家本领,共制作25道特色菜品,经过激烈角逐评选出8道民族特色美食,上演了一场舌尖上的巅峰对决。(二)宗教工作。1、多举措防范化解宗教领域安全隐患。为杜绝宗教领域安全隐患发生,确保我县全年宗教领域无安全隐患事件,黄龙县民族宗教侨务服务中心对7个乡镇47个行政村、及重点人群坚持“日排查、周上报”,坚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决定、早消除,有效防范遏制反邪教活动、地下宗教、非法宗教渗透蔓延活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及巩固伊斯兰教“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治理等活动,做到有效防范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境外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2、依法依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结合全县推广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按照“五联、三查、一走访”对全县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信教群众的依法信教、依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巩固治理农村乱建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工作成果,开展治理工作“回头望”,为维护我县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3、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根据市民宗局安排,制定冬春火灾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各相关乡镇大力配合下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冬春火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完善安全监督机制,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后期督查整改,安全常识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形式,增强了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全年安全、无事故。4、加大宣传培训,增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能力。一年来,全县民族宗教干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开展县内集中理论培训4次通过培训加大民族知识普及力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0余份;坚持全县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双月学习制度,截至2023年底双月学习履行3次,受训人员45余人次。通过集中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日”宣传活动,侨法宣传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与法同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集中发放《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民族政策宣传手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800余份。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民族工作。2023年5月31日石堡镇梁家河村被陕西省民委命名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宗教工作。1.多举措防范化解宗教领域安全隐患。为杜绝宗教领域安全隐患发生,确保我县全年宗教领域无安全隐患事件,黄龙县民族宗教侨务服务中心对7个乡镇47个行政村、及重点人群坚持“日排查、周上报”,坚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决定、早消除,有效防范遏制反邪教活动、地下宗教、非法宗教渗透蔓延活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及巩固伊斯兰教“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治理等活动,做到有效防范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境外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2.加强理论培训,不断强化民族宗教干部、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理论素养。一年来,全县民族宗教干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开展县内集中理论培训4次通过培训加大民族知识普及力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0余份;坚持全县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双月学习制度,截至2023年底双月学习履行3次,受训人员45余人次。3.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日”宣传活动,侨法宣传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与法同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集中发放《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民族政策宣传手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800余份。三、存在的问题。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敏感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重视经济工作,忽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碍,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二是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由于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量大,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现有的管理服务队伍难以面面俱到,应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略显吃力。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县教职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不高,部分宗教教职人员对教义教规和党的宗教政策缺乏认识,还需加强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认识。四、改进措施。(一)民族工作。争取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人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二)宗教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力度。(三)侨务工作。增强全社会侨务法治观念,营造“知侨法、懂侨法、用侨法、护侨益”的良好氛围。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印制有关辅导材料和学习读本,综合运用政府网站、黄龙宣传、黄龙统战、报刊电视等载体,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学习交流活动。(二)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保维稳工作,推动国家安全、平安黄龙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三)加强互联网宗教服务管理。抓好《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打击处置网上非法传教、境外宗教渗透等不法行为。健全完善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四)加强行政执法,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协调沟通,落实业务人员行政执法办理工作,落实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依法依规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问题的能力,做好民族宗教方面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处理工作。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登记、变更、注销、备案等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