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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洋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4-03-30 20:07
单位名称 陕西省洋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文明路37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利强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洋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1万元 0.9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我处始终秉承“忠于事实和法律”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的宗旨和理念,严格执业规范,强化质量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年来,积极服务民生,办理了遗产继承、委托、声明、亲属关系等公证业务,解决了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满足了群众的现实需求,有力地改善了人民生活。2023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55件,出具存款查询函3件,收费10.82万元,解答法律咨询960多人次。强化服务,开展公证便民活动。始终坚持以高度责任感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利用一切机会向群众宣传公证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对于老弱病残群众,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等活动,预约上门办证、及时受理、审查、核实、出证。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对于首次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对于简单公证事项当日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向当事人开列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做到一次告知,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给予法律援助,适当减免公证费、核查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已办理亲属关系、委托、继承、声明公证等各类法律援助公证事项6件,减免公证费2000余元。强化检查,严把公证质量关。我处2023年扎实认真地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工作,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办理的243件公证卷宗全面评查,严格标准,坚持客观评查,确保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全部为合格卷,无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卷。2023年8月我处接受汉中市司法局检查组人员的公证质量检查,并对检查组反映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坚持质量至上,高标准办理公证事项,减少假证、错证风险。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我处继续为渔业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公证人员履职尽责,对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确保了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增殖放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现场监督公证发挥了公证对放流活动的监督作用,同时增强了放流活动的社会影响及广大群众对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让公证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我处继续积极为金融机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维护金融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1)对公证工作的管理仍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公证人员存在被动等待案源、主观能动性难以充分发挥等问题,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不足。(2)公证业务领域有待拓展,新型公证业务难以开展。2、改进措施(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证专业相关培训课程,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与其他公证处的交流,拓展公证业务,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2)提升公证内部管理水平,落实公证处信息化建设,尽快启用人脸识别系统。(3)加强公证人员的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全国公证案例警示教育汇编》,要求全体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克服不良工作习惯,杜绝假证、错证、人情证,做到严格把关,严格审查,依法出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为核心,以预防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2024年继续做好公证工作,预计全年办理各类公证120件。2、继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多项举措,认真办理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证事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4、继续和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公证工作的新领域和新业务,不断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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