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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30 20:04
单位名称 洋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从事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审查、安置以及救助对象的康复治疗。
住所 陕西省洋县真符路7号
法定代表人 周通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洋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3.68万元 159.5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县救助站在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初心使命,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对流浪在我县的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为流浪在他乡的我县人员找到家人,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认真做好“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特殊季节性救助工作。我站深入研读省民政厅《夏季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下发的《汉中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文件要求认真部署特殊季节救助活动方式,严格贯彻落实救助方案。做好各项物资储备、设置临时救助点,值班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并加大街头日间夜间巡查力度,重点对车站、烂尾楼、桥洞、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重要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最大限度规劝、引导其接受救助;对智障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等弱势群体提供保护性救助;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及时送医,给他们发放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物资、药品、食品等,确保困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二)积极组织“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活动。对滞留我站的疑似精神病人、语言残疾、身患疾病的求助者,我站为其进行及时治疗和“互联网+寻亲”力度,进一步健全寻亲工作常态化机制,继续完善与公安部门的DNA采集比对、人像识别等机制,力求信息准确,做到应查尽查、应询尽询。对已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主动协调流出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安排送返;对流浪在外的我县居民,及时与乡镇民政干部进行联系,走访当地居民,为其找到亲人让其早日回归家庭。对所有滞留超过3个月以上且寻亲不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规定做好落户安置。持续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形成寻亲工作合力和救助寻亲品牌,扩大影响力、参与度,全面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三)设置临时救助点、福彩爱心联络点,扩大救助辐射范围。2023年,县民政局、救助站积极探索推进网格化流乞人员救助模式,将全县18个镇(街道)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片区,设立四个流乞人员临时救助点,负责本辖区流乞人员临时救助、临时管理和临时服务。目前,四个片区临时救助点均已投入使用。入冬以来,为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延伸中心城区救助触角,使街面主动救助工作覆盖面最大化,县救助站与县福彩中心联合打造以福彩站点为依托的“爱心救助点”,在城区25个福彩站点设置联络点,能够及时响应流乞人员求助线索,快速处理,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四)召开全县流乞人员联席会议,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2023年12月6日,洋县召开全县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黄海宁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军主持,副局长杜科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做具体工作安排,县卫健局、洋州办、公安局、残联和救助站围绕流乞人员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发言。流浪乞讨人员是困难群众中最困难、最脆弱、最边缘的群体,救助时要格外关心、格外关爱。要深刻认识做好流乞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优化救助管理工作方法,保障全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运行,共同营造关心关爱“一老一小”浓厚社会氛围。(五)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回访受助人员。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回访受助人员。充分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返乡受助人员台账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及时开展“进知解”活动,工作人员定期联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我县返乡受助人员和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予以精准帮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留得住、过得好”,从源头上防止其反复外出流浪。(六)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我站一直高度重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023年,通过加大街面巡查、劝导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我县街面无长期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妥善照顾暂时无法回归家庭的未成年,帮助他们及时回归家庭。站内设置了未成年人救助区域,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为他们准备了相应的成长读物和心理辅导方面的书籍。年末,洋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了“温暖过冬情暖童心”元旦主题活动,邀请50余名留守儿童参与活动,给留守儿童们送去节日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健康成长。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我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0人次,其中,男性115人,女性45人,未成年37人,其中老年人45人,残疾人14人,精神病人17人,省内及跨省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47人次。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宣传救助政策,开展6.19全国开放日活动,给群众普及救助知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寻亲”,牛哥说事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动员,报道了一系列寻亲感人事迹,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受助人员的称赞,也得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更多地解决并安置了在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为我县县容县貌做出了相应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身份信息核实难。站内工作人员除了通过和救助对象谈话、口音辨别,了解其住所、户口信息外,还需公安部门人脸识别查询信息,但由于流浪乞讨人员常年流浪在外,面貌变化大,会出现人脸识别不清、识别不准确等情况。精神病人甄别送医难。日常救助中,一些受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行为、言行、表现均与常人无异,无法辨别。并且有的精神病人同时又患有其他疾病,比如肝炎、性病、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种疾病,所以出现了送医难的情况。受助人员安置难。随着救助政策的逐年优化跑站人员逐年减少,但相应的增加了许多寻亲难,安置难的受助人员。他们大多年老体衰,身患多种疾病,急需养老服务,但是由于在外流浪时间长,户口多被注销,家庭变故大,生物学上查有子女,但出现子女不承认存在亲属关系,不愿相认等情况。造成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内滞留人员增多,滞留人员无处安置的情况。改进措施:一是对于身份信息难核实的救助人员,工作人员要认真仔细询问求助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家庭成员信息,同时借助公安系统的人脸识别技术,准确识别求助人员的身份信息,便于开展救助工作;对于肉眼无法识别的传染病患者,工作人员在进行救助工作的同时,要保护好自身安全,避免受伤害;二是对于精神病人难甄别的情况,救助站工作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对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视,危险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站中,并对疑似精神病求助人员进行单独安置,时常巡视照看。与当地医院进行协作,形成长期合作关系,让患病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三是要加强社会保障,落实属地管理制度,解决受助人员安置难问题。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在救助管理机构护送受助人员返乡后,应当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是加强与乡镇派出所、民政干部的沟通交流,与公安、城管、医院等形成合力,加快受助人员户籍恢复时间,确保受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五是夜班值班人员继续加强对留宿人员的安全巡查力度,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工作区域和求助人员宿舍区域的卫生消杀,保护好每一位求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站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戒骄戒躁,明确工作内容,牢记救助站的工作职责和使命,不断学习强化,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服务水平,使救助管理的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1、进一步健全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救助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救助体系。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情况。2、进一步完善救助站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的资料表格,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便于救助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强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形式广泛宣传流乞救助行动的意义,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救助措施、求助渠道、救助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关心帮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3、进一步健全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各乡镇单位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保护网络,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及民间组织的作用,实行家庭、学校、社区、社会联动,完善政府指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4、规范管理,尽职履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受助人员规范管理、分区管理、分类管理,公布求助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适时增加防暑、御寒物品,配备安全降温、取暖设备,确保受助人员安全受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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