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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30 13:34
单位名称 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法律援助提供服务。对经济困难的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特殊案件中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住所 陕西省子长市米粮山路36号105号
法定代表人 史红梅
开办资金 12.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长市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开展情况1、主动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特别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三个即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和即时指派,做到申请、审批、指派一次性完成。二是妥善处置法律援助突发事件,本着“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特事快办,及时处理”的原则,建立了法律援助应急工作机制。对于影响面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指派律师,跟踪案件进程,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手段提岀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帮助农民工维权16件;妇女维权26件。2、持续完善工作站点,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为了进一步贴进广大群众,进村服务入户送法,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中心根据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全市乡镇、工会、残联、妇联、调解中心、法院、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建立了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了使他们的工作达到规范化,统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制度版排等。方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可以到任何一个站(点)申请法律援助。3、主题宣传不断丰富,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持续提升。我中心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常规宣传和创新举措相结合,做实做强法律援助民生品牌,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咨询室、“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点宣传、开展讲座、LED显示屏、横幅等,开展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七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民法典宣传、反诈骗宣传、“法律援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共计14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5000余本,宣传折页10000多份,宣传彩页50000余份,各类宣传品包括手提袋8000余个,援助宣传卡7000余份。4、强化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配合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这项工作,确保了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共指派办理刑事案件126件。同时,为保障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接受指派,使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全覆盖,在审查起诉阶段,指派认办理罪认罚案件253件,为未成年人提供辩护25件。5、全程开展案件回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为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制定了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监督、归档等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遵循。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跟踪,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使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取得的社会成效和效益1、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8件,其中刑事案件160件,民事案件23件、劳动仲裁案件15件,认罪认罚案件253件,其他案件7件,全年共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农民工19件,妇女37件,未成年人32件,老年人26件,残疾人3件,农民327人。解答来访法律咨询960余人次,来电咨询156余人次,组织参与各类宣传活动14次。全年无一起投诉案件,实现法律援助案件“0”投诉。在2023年度“延安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荣获第二名。5、2023年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2面,以表达对单位和律师的感谢。三、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案件不断增长,律师办案经费严重短缺。2、社会律师人员不足,积极性不高,指派难仍然是短板。3、案件质量与去年相比虽有大幅提高,但仍有提升空间。整改措施针对经费不足问题,我中心积极与上级争取资金,保证律师的办案补贴及时足额发放。2、针对指派难的问题,我单位通过市援助中心与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使指派难这一问题得到改善。3、针对提高案件质量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取经,根据上级对案件质量管理的要求,组织办案律师对自己的案件进行自评,查漏补缺。五、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1、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知晓率,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与质量。3、强化法律援助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发挥法律援助依托作用。4、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