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主要工作情况2023年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1)378号文件规范了征收土地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相关补偿文件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建立健全监督体制,制定具体措施,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气化乡镇门站涉及三镇三村:桃镇镇桃镇村、印斗镇陈岔村、沙店镇沙店村共征地18.99亩,征地补偿款741240元、附着物款22800元。2、北门川九年一贯制学校道路拓宽工程共征地4.26亩,拆迁平房5间169.3平方米,石窑10孔281平方米,兑现征地、附着物补偿款1073230元。3、无定河水环境城区段生态修复项目征地涉及一镇、一街道办三村,城郊镇杨家砭、孙家沟村征地95.57亩,协议已签订,南关村正在协商中。4、米脂县第二水厂项目征地15.26亩。兑现补偿款2289000元。5、解决“三县供水”遗留问题16宗、哈郭路遗留问题6宗,完成“三县供水”两镇一街道办28个村的土地复垦验收工作。6、官桃路三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地涉及城郊镇4个行政村、杨家沟镇5个行政村、桃镇2个行政村,共征地140亩,兑现补偿款4311947.4元7、完成延榆高铁预审,完成永久征地94亩,临时用地122亩。8、配合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严格落实了依法行政、阳光征迁,保障了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让村民看到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带来的实惠,各个项目按原计划能够如期开工建设。2、做到了零约谈零上仿事件,为保障全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1、在学习上,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学习的惰性很强,有时候只是逼迫地去学、零星地去学。在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上没有系统地去学习。尤其对一些新出台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的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存在临阵磨刀、临时抱佛脚现象。2、在工作上,因为工作繁杂、琐碎。存在顾此失彼,有时缺乏细致,有跑粗现象。有些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建立健全和全方位的完善。四、整改措施1、今后我中心将一如既往的在上级领导运筹帷幄的战略决策下,扬长避短,尽职尽责,开拓进取,与时俱进。2、继续紧密配合各部门的相关工作,高质高效、努力奋斗为我县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了保证下年度统征储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务实、精干、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全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取长补短,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计划:1、认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全体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业务培训,系统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确保统征储备工作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2、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下达的以下统征储备工作任务,确保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