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野生动植物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承担天然林保护工程检查与监督、验收与评估,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监理与监测、试点示范与宣传;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涉及执业许可),疫病疫源监测,县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指导、协调和管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 |
住所 | 柞水县县城中街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安涛 | |
开办资金 | 21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07.24万元 | 577.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并及时、高质、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公益林建设一是全面完成2023年度0.5万亩森林抚育、0.33万亩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方案编制、工程招标工作和2023年造林计划及退化林修复结果上图工作。二是全面完成2018年度天保封山育林成效调查和2019年度人工造林补植。三是对2022年度3.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木耳成效以及补植成活率进行了全面验收,检查结果全部合格。四是配合完成全县退化林图斑摸底调查及2024年森林抚育示范县项目申报工作。(二)森林资源管护上级下达我县天保工程区天然林管护面积167.14万亩,管护资金635.4万元。我县实际落实森林管护面积为342.9万亩,635.4万元。我县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首先采用林农自管和集体专业化统管相结合的管护模式,围绕"山增绿、林增效、民增收"的工作目标,年初从行政、业务两条线入手,逐级签定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6580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责任全覆盖。全年聘用护林人员1635人,其中护林站长95人,监管员435人,生态护林员1105人。其次着重于对新聘生态护员的聘用管理和培训工作。春、冬季组织各镇办对生态护林员进行巡护APP推广应用及能力培训,不仅提升了网格管理水平,还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日常巡护工作的开展,全年动态调整及新聘生态护林员51名,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796.895万余元,取得既增加脱贫家庭收入又守护绿水青山的“互惠双赢”。最后以日常护林巡查、群众来电举报和上级下发的违法图斑为突破口,快速调查处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立行政案件50件,其中开垦林地案件15件,破坏野生动物案件2件,毁坏林地案件7件,非法野外用火案件3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3件,共计罚没收入132万元。办理回复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破坏森林资源检察建议书4件,调查处理回复兄弟单位提供来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件,核查回复商洛市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群众反映的涉林案件线索6件。(三)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平台,以及通过设立宣传点、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和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二是联合执法,狠抓落实。联合县森林警察大队开展主题为“2023清风行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大力排查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联合各镇(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排查,针对部分古树生长衰弱的情况,制定了详细具体的保护方案,因地制宜、因树而异采取逐株加固、支撑、梳枝、安装护栏、修筑挡墙、营养补给、除虫等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壮,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及时救治,常态长效。全力拯救濒危受伤的野生动植物,今年来共收容、救治、放生野生动物50余只,没收野生兰草20余株。并对每株古树名木落实“一树一策一责任人”长效管护机制,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夯实县、镇、村、管护责任人四级管护责任。加强对全县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场所的日常监管,做好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积极开展野外巡护工作,营造良好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四是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建立了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监测系统,通过科技运用扩大了监测范围,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动物受害救治和疫源疫病发现的时效性。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连网监测技术手段的运用,将大大提高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数量。(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严格落实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年初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9月底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共计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91.92万亩,2648.28万元,其中兑现到贫困户8491户988.62万元。同时积极落实公益林保险,将我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所兑现的5个镇39个村218个组172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有效降低了贫困林区林业经营风险。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的资金计划总计为5196.16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635.4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80.08万元,森林抚育项目600万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48.28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417.4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81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5196.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全面实施。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的资金计划总计为5196.16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635.4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80.08万元,森林抚育项目600万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48.28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417.4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81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5196.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全面实施,确保了我县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县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山大沟深,有许多地方出行极为不便,护森林员开展巡护管理工作困难,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上还没做到县域范围所有护林员巡护APP的安装和网络使用全覆盖,生态护林员科学化管理不够。四、整改措施:极积做好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力争做到在有网络范围的所有护林员巡护APP安装和使用全覆盖,提升生态护林员科学化管理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要继续做好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林区治安稳定;二要做好生态护林人员聘用和管理。对全县1635名生态护林人员进行巡查指导,采用动态管理,做到“为者聘,不为辞”,坚持长抓护林员的培训工作;三要做好以往年度森林抚育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四要做好2024年度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五要做好2024年度中、省下达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六要做好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七要做好天中心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1月18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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