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有关演出、影视、网络、图书音像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 |
住所 | 柞水县乾佑街20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华亮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9万元 | 5.5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文化和旅游市场存量情况。目前,全县共有A级景区8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3家、歌舞娱乐场所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旅行社(服务网点)5家、星级酒店2家,在营业农家乐(民宿)58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0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柞水境内岩墓遗存226处、省保单位5个、县保文物单位14个)。(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一是抓好市场安全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记“万无一失,一失万无”,依法依规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经营场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和市场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排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严守安全底线。二是做好市场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为了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有效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由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柞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柞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四家联合举办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全县各网吧经营负责人、网管,娱乐场所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影城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员,A级景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员,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主题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按照中省市县要求,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市场行业黑名单制度,建立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双随机”抽查平台:抽查主体100家次,抽查参加200人次。树立服务意识,继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全年开展了“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重点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非学科类校外艺术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治理、中高考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一年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28人次,检查网吧124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20家次,景区景点123家次,旅行社60家次,校外艺术培训机构70家次,书店、打字复印店及印刷企业检查124家次。(三)文物安全巡查。今年以来,按照文物安全巡查相关制度,我执法队组织对全县20处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大巡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县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文物安全日常巡查4次,重点检查2次,共计出动144人次,检查重点家文物点和文物保护单位112家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对文物保护管理员进行走访,了解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并面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情况。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完成执法数据录入及移动执法检查录入;二是我大队所有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在线学习培训考试任务,同时在线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在平台上传5条执法信息;四是在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25次,检查主体100家次,参加检查200人次。(五)慎重妥善处理文化旅游投诉。依据现行有效的《文化市诉处理办法》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各类举报投诉,严格按照《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平台依法、及时、公正、高效处理每一起投诉案件,全年共受理12301国家旅游投诉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共计112件,办结112件。坚持文化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文化市场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旅游投诉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建立建全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长效投诉机制,完善举报投诉程序,做好举报投诉台账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六)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在全县景区开展了以“生态优先绿色升级﹒严守底线当好卫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景区在醒目位置电子屏循环播放秦岭生态保护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并向游客宣传普及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倡绿色旅游,加大对游客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力度,争做秦岭的“守卫者”。同时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柞水县迎春广场设点组织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宣传活动5次。二是为做好农家乐(民宿)管理工作,成立柞水县景区违建暨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文旅局工作专班。召开了全县景区违建暨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印发了《2023年全县旅游景区违建和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转发了《商洛市农家乐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多次深入各镇办开展联合检查和认定工作,按照《商洛市农家乐管理办法(试行)》对农家乐的定义,经多次深入排查,现认定全县符合标准的农家乐(民宿)58家,具体分布情况为:营盘镇农家乐30家、民宿19家;下梁镇农家乐3家,民宿2家;乾佑街道民宿4家。(七)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坚持让每个执法队员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自主学习、线上考试、执法讲坛、专题授课等途径,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122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执法办案骨干、集中办案、法制审核员、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规范化建设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执法大队与全县5家歌舞娱乐场所,3家网吧的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经营场所安全暨经营管理责任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二)全年来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清明节”、“5·1”、“端午节”“中秋国庆”期间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扫黄打非”的“五大”专项行动、非法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治理工作,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一年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28人次,检查网吧124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20家次,景区景点123家次,旅行社60家次,校外艺术培训机构70家次,书店、打字复印店及印刷企业检查124家次。开展文物安全日常巡查4次,重点检查2次,共计出动144人次,检查重点家文物点和文物保护单位112家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队扎实推进执法服装配发工作,目前执法服装以全部配发到位,配齐保障执法一线工作需要的设备,新增移动执法终端。下来努力争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车辆、资金等维护执法权威,保证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二)、改革合并后执法队共有12人,但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借调了3人,所以目前执法队在岗工作只有9人。四、整改措施:(一)加强执法培训学习与交流,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尽可能配备执法车辆,提高执法效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推进工作方式创新。面向社会自然人和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继续大力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的全面运行,倡导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日常工作网络平台化办公,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优化建立职能监管部门、社会志愿者、义务协管员三位一体的文化旅游市场立体管理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有效监督,实施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以此促进全县文化市场向健康、繁荣、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推动服务质量快速提升。(二)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务实开展业务研训,培养省、市文化市场师资库入库人员,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学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的制作和网上办公系统的运用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知识。熟练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