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名义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罚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 | |
住所 | 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大厦A座14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 | |
开办资金 | 56.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54.4万元 | 67.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4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1件,罚款376万元。其中按日计罚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二)聚焦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执法检查。检查企业45家,发现问题71个,立案处罚1家。二是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执法检查。检查加油站、储油库43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发现问题12个,立案查处2家。三是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检查点位1551个,出动人员3209人,发现问题276个。四是强化协同联防联治。开展过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陕西交控服务管理集团,抽检柴油车229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4家。五是开展工业炉窑企业执法检查,检查企业64家,发现问题企业11家,立案处罚2家。六是开展燃煤使用单位煤质抽检。抽检企业12家,对6家使用煤质不合格企业,交办属地分局依法查处。七是开展涉气工矿企业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727人次,检查企业789家,发现问题企业136家、问题194个,依法查处15个。八是开展秋冬季大气联合执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72个,整改完成120个。九是围绕中亚峰会、国际茶文化、全国矿山环境整治座谈会等重大活动及春节等假日开展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扬尘管控巡查检查。(三)聚焦碧水保卫战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汉江干流沿线点位1166个,认定入河排污口838个,其中,已完成排污口溯源697个,完成率83%;完成监测填报671个,完成率80%;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264个,完成率30%;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月河、任河流域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4家,发现问题16个,交办属地分局督办落实整改。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对2个市级水源地、19个县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染源排口设置等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加大对上级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对省厅重点流域督导帮扶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生态环境部长江局来安调研暗访反馈问题多次现场核查,推动问题整改。(四)组织开展秦岭(巴山)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印发《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排查问题164个,立案查处70件。二是开展矿山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配合市石煤矿整治办对全市石煤矿核验达标工作进行复核,重点核查企业环评手续、环保设施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会同市秦岭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核查问题点位63个。四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对80个采矿洞、24个探矿洞、43个废弃矿洞和8个在建矿洞开展全覆盖检查。(五)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专项执法。一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43家,发现问题企业5家,发现问题9个,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印发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安康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按要求推进我市清废行动。三是配合省厅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企业11家,省厅交办4家企业问题已整改到位。(六)组织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检查企业2484余家,出动执法人员6379余次,发现问题28个,立案查处23个,移交公安案件2个,行政拘留案件1个。二是联合市公安局成立市级“双打”专案组,会商提级查办重大案件。三是配合省厅开展“两打”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企业6家,问题32个,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四是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涉环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约谈会,配合省厅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数据造假检查,发现问题企业4家。(七)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持证排污单位930家次,检查发现排污许可类环境问题45个,责令立行整改34个,立案处罚11件。(八)坚持为民服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污染扰民问题。一是聚焦解决群众急难盼愁,办理上级批转、领导批示、来信来访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5件。二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1件,按期予以书面回复。三是围绕国家及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和中高考,制定印发噪声保障方案7个。联合城管、住建部门开展中心城区施工扬尘和噪声整治暨绿色护考行动,开展噪声巡查65人次,发现问题16个,现场制止广场舞噪声干扰行为6起。(九)紧盯实战实效,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一是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获得全省技能比武集体三等奖、4名参赛队员获得个人三等奖。二是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共出动5684人次,上传笔录2469份,排名全省第三。三是组织全市80余名干部和10支执法队伍30名执法人员,通过笔试和现场执法实战比武、案卷交叉评查、队伍队列训练等方式,开展全市执法业务培训暨大练兵竞赛比武。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主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执法大练兵取得新的成果,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共开展各项执法检查26余次,检查企业2663家,出动6074余人次,通过日常监督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监管,安康中心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39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8,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安康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0129,平均改善指数1.37%,均排名全省第一。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人才梯队还未形成,人员结构不合理、骨干力量不足。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齐全,无人机等执法设备运用处于起步阶段,调查取证科技手段匮乏。三是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联动协同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联动执法氛围不够浓厚,通力协作破解环境执法监管难题合力不强。(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持续深化大练兵,针对性开展轮训、实战比武,选拔和培育执法业务骨干。二是积极编报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加大执法车辆、装备设备等配备力度。三是加强执法联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联合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破解执法监管难题的良好局面。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4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和“争第一,当冠军”目标,坚决扛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为全面完成全市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做出应有贡献。一是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提标升级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生态环保与司法部门联动,加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司法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办理力度。三是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信用评价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继续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四是筑牢执法为民思想,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在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获团体三等奖。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