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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4-03-29 17:08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各类国内公证事项。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陈仓市民中心八楼
法定代表人 张振岐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3万元 16.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着力“统筹”,深化公证改革发展思路1、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规范运行。牢固树立公证人员“公证为民”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政治学习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短距离公务出行申请单》,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确保了内部事务和公证业务有序、高效办理。对外公开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监督,赢得当事人对公证工作信任和好评,公证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一定提高。2、夯实理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在政治建设的基础上,我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多种形式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公证人员参加省公证行业协会、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课程,同时主动对接市公证处,安排新招录的两名公证员助理到市公证处开展业务学习,加强与各处交流,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3、多措并举开展公证业务宣传。通过市民中心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讲解公证业务知识。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及小律智慧普法查询机向群众“智能普法”。以法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灵活、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普及《民法典》,提高公众的公证法律意识。(二)聚力“建设”,严把公证质量管理1、严格落实核实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工作要求,有力执行公证核实制度;对于存疑的、核实不清的案件,采取走访、实地核实,对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影像资料记入案卷,全年共电话、去函核实案件400余次,实地走访核实38件,有力保证公证办证质量。2、强化检查提高质量。我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加强公证质量及公证书内容表述的准确性、确保公证工作程序规范化,严把公证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资格关,杜绝人情关、利益关,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及违规办理公证的群众投诉事件。在全市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和区检察院执法监督检查中,我处2022下半年至2023上半年所办案卷未发现错证、假证及不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的情况,在市局下发的通报中受到好评,凡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我处公证员毛茹雪同志被市局评为优秀公证员荣誉称号。3、规范公证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档案室基础设施,规范公证档案合理分类、规范立卷、妥善保管等措施;对2022年下半年以来办理的公证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完善归档期限;对档案室进行归纳整理,档案柜进行重新摆放,确保了档案归档合理,整洁有序,安全防火,方便查询。4、完善办证笔录材料。为提高公证质量,对公证笔录不断进行完善、补充,对各类公证询问笔录进行细化,涉及变更子女抚养权公证的,对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交叉询问、单独笔录,对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征询该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以笔录的形式存档保存,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定继承、委托、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致力“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简化办证程序,让群众少跑路。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活动要求,强化服务,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服务深入人心。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辟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2、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公证效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证业务咨询、办理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年来,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办理公证业务200余次。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定继承、亲属关系、委托等公证类别证明材料,多项证明材料采取“模板式”证明,减少群众看不懂、说不明、理不清的现象,让公证当事人省时省心省力。进一步细化“公证十项便民措施”,对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群众采取“承诺制”办证,由公证人员代为核实取证办理。3、推行惠民举措,强化便民服务。根据银监会文件要求对存款5万元以下的公证事项免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根据我区此类公证当事人特点,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放弃继承声明书》代写、委托书代改、资料复印等服务。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文件精神,对于领取抚恤金等公益用途的公证事项,减免20%公证费;为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全年为3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办理公证服务。通过推行各项公证便民利民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公证为民服务,也为“陈仓公证”塑造了良好社会形象。4、拓宽服务渠道,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区司法局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配合区局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参与下乡走访活动,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紧紧围绕全区平安建设“九率一度”大提升活动总要求,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深入基层进行走访,耐心倾听群众心声,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日常工作,将“九率一度”宣传贯穿始终,动员村(社区)调解力量,对每一起纠纷从细微处入手,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公平公正地调解每一起矛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平安稳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取得了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0余件,公证收费5万余元,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的成果,较好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公证员只有一名,人员队伍不足;二是公证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公证服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提升空间;四是信息化公证服务有待探索。(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内部公证员助理管理。确保公证员助理早日取得公证员证书;二是持续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公证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践行公证为民的根本宗旨;三是进一步创新公证宣传形式。积极参加区局普法宣传活动,“量身定制”公证宣传资料,提高公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撰写发布“为民公证”方面的政务信息及稿件。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拓潜在新业务,全力做好公证延伸服务,如网上办证、邮寄公证书、上门服务、不动产公证服务协作联动机制;(二)进一步配合好区局各项中心工作。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参加“双报到”、司法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三)始终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各项中心工作,立足我处工作实际,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认真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奋力提高为民公证工作水平,开拓创新,精益求精,不断推动公证工作实现新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公证机构执业证》审批机关:陕西省司法厅发证日期:2020年10月20日有效期:永久有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