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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36
单位名称 子洲县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维护老龄人口和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和优待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和计生家庭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老龄人口、计生家庭动态监测;参与指导计生家庭创业工程;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及老龄产业的发展。承担本县老年人健康生活保健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
住所 子洲县政府2号楼1楼
法定代表人 杜芳正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96万元 28.26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开展的主要工作进一步做好高龄补贴年检、发放及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我县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榆林市老年人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榆政老龄办发(2012)1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2023年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年预计共为26261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补贴金共计2234.04万元。其中:70—79周岁17312名,资金1038.72万元;80—89周岁7377名,资金885.24万元;90—99周岁974名,资金233.76万元;100周岁以上19名,资金6.84万元,实际按季度发放,共92946人次,1895.295万元,高龄补贴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陕西省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为老龄工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一是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录入工作,同时加强对其余子系统的信息录入,保证信息采集真实、可靠。二是对系统内老年人实施动态管理,要求各乡镇每季度末录入新增漏报老年人,注销死亡人员,同时按照系统录入老年人数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做到信息系统老年人信息与纸质档案老年人信息相一致。加强老龄宣传,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利用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加强老龄宣传。1、向全县老年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日常防护、饮食等相关方面的注意事项,保证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给全县老年人通知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报、年检办法、时间等事项,保证每位老人都能及时享受补贴。3、向老年人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二是加强老龄宣传报道工作。《陕西老年报》《人民日报》等刊登我县老龄工作宣传文章15篇。三是在城关街道办双湖社区设立《陕西老年报》免费领取点。领取点周边的老年人按照“先到先领、领完为止”的原则免费领取一份《陕西老年报》。有效宣传了老龄政策,充实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一是巩固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老年活动室等重点养老项目建设。目前,我县有民办敬老院3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10个,助(配)餐2家,共5个服务点,城区助老中心1个,老年活动室61个。我县现有民办敬老院共3所,总床位数180个,入住老人82位,入住率45.5%。各敬老院为入住老人提供用餐、住宿、娱乐等服务,为入住老年人能安度晚年提供了保障。城区助老中心为城区内居住的孤寡、空巢、失能、半失能、生活贫困老人提供简单的生活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工作人员定期打电话或上门走访老年人,将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态等做好详细记录。目前,助老中心成立了两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分别是医疗服务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上门为服务对象免费检查一次身体,给他们提供护理、保健、就医等建议。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上门为服务老人打扫卫生,洗衣服等。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10个,继续做好为本村和周边村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用餐的服务,餐后可供老年人娱乐、休息、聊天,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还实现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建立老年助(配)餐点。根据《榆林市开展老年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县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半失能等老年群体用餐困难问题,目前在县城区域内建立了1个助餐点和4个配餐点,都已正式运营,服务老年人大约110人。每个助(配)餐服务点都按照《老年助配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每天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午餐和晚餐。同时,我中心在每个助(配)餐点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方便老年人投诉,为老年人能享受到最安全、放心的助配餐服务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2022年市上下达我县12个养老服务扶持项目,经过实地调研验收,目前基本都已按标准建设并正常运营。2023年,根据市老龄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深入城乡,充分调研,与县财政局联合上报老年友好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敬老院、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老年餐桌共7个养老服务项目。三是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我县确定苗家坪镇颐和社区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颐和社区不断加强孝亲敬老爱老宣传,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社区环境建设,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定期开展老年人疾病预防、法律知识、文明新风等知识宣讲,提高老年人群健康素养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开展工作,强化协作,明确分工,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同时对照工作要求和创建评分细则,逐条逐项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四是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截止今年,我县创建友善医疗机构17个,其中县级友善医疗机构2个:子洲县县医院医共体总院、子洲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基层友善医疗机构15个:苗家坪镇中心卫生院、马岔镇中心卫生院、驼耳巷乡卫生院、周家硷镇中心卫生院、子洲县第二人民医院、水地湾乡中心卫生院、双湖峪镇卫生院、三川口镇卫生院、马蹄沟镇卫生院、槐树岔卫生院、砖庙镇卫生院、瓜园则湾卫生院、淮宁湾镇卫生院、裴家湾镇卫生院、何集镇卫生院。五是敬老文明号创建。按照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各涉老单位,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乡(镇)、农村为老服务组织等单位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1个省级“敬老文明号”单位,5个市级“敬老文明号”单位,7个县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促进了全社会人人尊敬老人、关爱老人、帮助老人社会公德的形成。六是是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2023年春节、建党节、重阳节共慰问“五老”、失能半失能、孤寡、贫困老人247位,慰问金计14.1万元,慰问敬老院、生活困难老年人、离退休老干部米、面、油、肉等慰问品。(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与我中心协同进行,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一系列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庆祝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气氛和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1.敬老月期间,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利用老年政策宣传车在各乡镇、城区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并在子洲县人民街设宣传展台,宣传各项老龄政策法规。各乡镇老龄工作人员也在乡镇人口相对集中地设立宣传展台,与县老龄中心同步宣传,让全县的老年人都能了解老龄相关政策法规。2.我中心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宣传期间发放《高龄补贴申报、年检服务指南》、《老年人如何防诈骗》、《老龄政策法规合订本》、《老年人健康生活建议》、《二十四孝画册》、《老年人在家就能做的中医保健方法》、《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预防老年人跌倒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系列宣传资料共计33800余份/册和纸杯、抽纸等宣传用品45000余份。(五)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成立县、乡(镇)、农村老年协会263个。创建了4个省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6个市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44个县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全县各级老年协会,都按“五有两高”标准建设,能在服务老龄事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六)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老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直接决定为老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因此,我们从抓学习入手,时刻注重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坚持落实“学习强国”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二是办学习专栏,把每个工作人员的学习体会和自觉为老服务的承诺张贴在墙上,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自觉投身老龄工作,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二、取得效益一年来,中心认真贯彻市县精神,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赢得了全县老年人一致好评称赞。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干部队伍自身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需要,为老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办公场所特别紧张。县老龄办现有16名工作人员(含城区助老中心4人),承担全县5.8万60岁以上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和全县2.3万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办公室仅四间,每间12.6平方米,一共50.4平方米,人均3.15平方米,已经直接影响正常工作的有效开展。(三)城区助老工作投入不足。城区助老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各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一)改进作风,方便群众,做好高龄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工作。向上级领导申请办公场所,以便工作人员更有效率的工作。五、2024年工作打算(一)一步强化老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敬老氛围。一是继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内容仍然是《老年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子洲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开展好“敬老月”和“老年节”的庆祝活动。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走访慰问工作,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进一步加强老龄调研工作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老龄调研工作。主要关于老龄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老年人照顾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等开展调研,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养老服务、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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