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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林政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27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林政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秩序;业务范围:林业执法、林政案件查处;调处林权林地纠纷;木材加工企业及经营人员管理;查处违犯野生动物保护的林业行政案件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行政办公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宝军
开办资金 27.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4万元 0.34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林政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野生动物保护宣传。3月3日,积极参加市野动站在宝鸡公园动物园门口与、金台区、渭滨区共同开展的“世界动植物日”宣传活动;3月5日,在法治广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4月12日参与全省在千阳县以“保护鸟类环境、建设深绿陕西”为主题的陕西省第42届“爱鸟周”启动仪式,“6.5环境日”、全市“12.4”国家宪法日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共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1200余份,发放“保护动物、爱我家园”“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决定”“保护野生动物”等宣传单2100余份。通过持续的宣传活动,在我区努力营造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2、多部门协作,齐抓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健全区处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机制。二是所里按照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宝鸡市“网盾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宝鸡市“清风行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开展行动,全面禁止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多部门合作打击线上非法出售、购买和线下非法寄递、食用、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共计出动车辆36台次,出动人员186人次,监测巡护面积1258公顷,清山查套1015公顷。三是深入四个国有林场,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工作,重点对22个基层管护站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检查。全年按时报送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狩猎证发放等报表共计16份。四是强化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监督检查1次,并对经营交易情况进行摸排,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经营现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3、积极救助野生动物。今年共救助野生动物5次,其中救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红隼1只,麂子1只,白骨顶鸡1只,灰喜鹊1只。4、严格执行狩猎计划。所里按下达的2023年野生动物护田狩猎计划,严格执行狩猎计划。所里安排人员定期对宝鸡西山牧马狩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狩猎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批准的四至范围、狩猎种类和数量落实监管,对猎获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和食用,共计猎捕野猪33头,草兔8只,雉鸡19只,豪猪3头。5、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按照区开展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安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建了专业护农狩猎队伍,在拓石、香泉两镇开展试点工作,共计猎捕野猪122头,猎获物均完成无害化处置,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今年6月份,省林业局范明康副局长一行来我区西山牧马狩猎场进行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调研,对我区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6、野生动物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实施陈仓区省级财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收容救助项目,项目总投资3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88%,今年内实施完毕。采购巡护、信息采集设备8套,个人防护设备35套,应急处置设备10套。二是省级重点野生动物对人身造成损害补偿项目,黑熊(国家二级)伤人补偿1.7万元。三是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完成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野猪危害防控及资源普查,陈仓区林麝养殖产业发展,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野生动物调查监测等项目申报工作。四是完成入侵物种普查(动物类)的调查任务与报告。7、林政案件办理。一是结合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知识储备;二是按期办结林政案件9起,植被恢复验收3起,接受教育44人,收缴罚金173933元。8、绿化管护养护工作。安排专人指导施工队,适时开展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割草、修剪3次、浇水1次、树木涂白1次、清理杂草及枯树3次,不定期安排施工队捡拾垃圾,有效保持北门景观林带整洁舒适的环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办案,公正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办各类林政违法案件。全年保护、救助放生野生动物5起。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1、工作纪律作风不实。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考勤汇总公布不及时,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2、工作能力和本领恐慌问题:对林业法律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和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重新修订,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有差距,急需提高业务知识。3、野猪危害问题应对不足。2023年6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17号公告,野猪移出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还应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何有效的防控野猪危害,如何有效的指导群众开展野猪防控应对不足,仍需调研解决问题。4、野生动物监督管理仍需提高。对狩猎场监督管理不全面,全覆盖不到位,场外违规存放猎获物并喂养猎犬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人工繁育养殖企业监管频次还要增强。改进措施:1、通过学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实处。2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给各基层单位配备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度;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针对野猪对农作物损害,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出台新政策。四、2024年工作计划1、抓好主题教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我所将继续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个年”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与实践工作的结合,开展经常性讨论。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党员教育“五色”管理评比工作,鼓励干部多学习、多调研、多实践,在具体业务的办理上更注重细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坚定树立主体意识,抓好纪律教育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责任目标,列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保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纯粹性与忠诚性。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及新进人员的教育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理论好、综合素质高、能力作风强、意识形态端正的林政执法队伍。2、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力度。在“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特定宣传日制定明确的宣传目标和策略、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和内容、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宣传活动,让保护野生动物家喻户晓,有效地提高公众的知晓率,推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3、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巡查。联合各管护站不定期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停歇地、迁徙游通道等重要区域巡护巡查工作,建立日常巡护记录、问题台账。二是开展人工繁育场所检查。不定期对人工繁育场所从业主体、人员和在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养殖设施、经营利用、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建立人工繁育经营场所登记台账、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台账及整改情况。三是按照省、市安排,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回头看,积极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四是开展野生动收容救助活动。五是下达并监管狩猎计划完成情况。有效防控野生动物对群众安全、财产的侵害。4、林政案件办理。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平公正执法,加大林政执法打击力度。5、积极争取林业项目。争取野生动物保护配套资金,开展专项保护活动,提高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设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