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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24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低保审批及资金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审批及资金发放,临时救助审批及资金发放。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1号市民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03万元 15.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年我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市低保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城乡低保扩围增效效果明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通知》,区低保中全体人员深入14镇街对镇村社会救助业务办理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宣传动员,指导各镇街抓住前期政策培训、大面积摸排、信息核对、综合研判确认四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强化刚性支出扣减、劳动力系数核算、重病重残、非重度多重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以及60周岁(含)以上全护理老年人“单人保”、家庭财产适当放宽或豁免等政策落实,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可及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全年新增农村低保885户2077人,退出603户1825人,新增城市低保44户69人,退出40户80人。城乡低保人数与2022年12月底人数相比实现大幅增长,农村低保增加人数252人,居全市第一。2、农村特困人员政策执行更加规范。紧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农村特困核查,重点对存在违背特困人员意愿,阻碍其集中供养、领取照料护理补贴拒不履行照料服务义务等10类问题的照料护理人、探访巡视责任人,联合镇司法所、镇纪委加大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该起诉的起诉,该问责的问责,坚决整治因照料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全区特困人员认定和照料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全年共核查特困人员及照料护理人3212人次。经核查整治,累计新增特困人员58户59人,为413名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重新选定照料护理人390名,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390份。持续加大特困供养对象中精神病患者、暴力倾向人员到专业救治机构集中代养工作力度,经过区、镇、村、专业救助机构四级通力合作,全区现有30人在凤县德益康复医院和岐山中医院集中代养。3、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人群,用好用足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全年累计救助人数较去年增加296人次,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312万元,累计发放1万及1.5万元以下临时救助资金257.59万元。4、巩固脱贫攻坚兜底工作稳步推进。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全面摸排六类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和需求,对于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及时落实相应救助政策。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区82726已脱贫人口中,纳入低保3326户8963人,占比10.83%。全年对1975名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84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88人,脱贫不稳定户640人)开展动态监测帮扶,将1147人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已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给予了临时救助,对828人因收入或财产超标、死亡,失踪等原因,未纳入兜底保障的人员,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坚持每月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同时,每月向市、区乡振兴部门数推送据,全年推送数据3493条。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上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信息9079条,全年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的15批次,9079人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12月份,全区累计审核农村低保5998户13524人,核发低保金8005.68万元。审核城市低保497户767人,核发低保金616.41万元。审核城乡特困人员701户724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人员补贴875.09万元。区镇两级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58户3017人次493.45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463户5667人。完成了襄渝铁路民兵伤残人员补贴发放2人1.35万元。完成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贴发放10人6.22万元。全区社会救助保障人数居全市第一,发放救助资金数占全市六分之一。城乡低保人数、临时救助人数与2022年底人数相比均实现正增长,且为全市唯一一家三项指标均实现正增长的县区。区低保中心、慕仪镇被市民政局表彰为全市社会救助先进单位。贾村镇民政办主任焦婷同志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阳平镇民政工作分管领导郝兰花、县功镇民政工作分管领导韩耀熙被表彰为全市社会救助先进个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信息核对上传资料不规范。2、一卡通信息维护不及时问题。3、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改进措施1、一是加大信息核查工作力度。组织各镇(街)对全区4月底在册城乡低保户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二是加大入户核查工作力度。复核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不符合政策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在册城乡低保户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中发现其申请资料与承诺不一致,一律取消其城乡低保资格,并建立征信黑名单,一年内申请各类社会救助不再受理。2、一是规范审批资料。各镇街在城乡低保审批、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时必须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表册,不得私自篡改表册内容。二是及时维护一卡通信息。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及时维护一卡通,保障资金及时发放。三是规范镇街公示栏问题。保证每月新增户信息及时公开。四、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将继续抓牢抓好兜底保障工作,筑好社会救助工作底板。一是把稳住低保人数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中,落实适度放宽低保准入条件、扩大“单人户”施保范围、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和规范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要求,将救助政策向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有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二是继续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符合条件易返贫致贫人口“一个不落”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三是全力巩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纠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条件差、居住环境差、个人卫生差的现象。四是紧盯热点焦点,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进一步畅通民政服务热线,保持热线高效运转,及时受理、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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