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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07
单位名称 留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效能。全县党政事业机关5000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采购业务。
住所 留坝县迎宾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周定坤
开办资金 6.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6万元 5.1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3月22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张荣变更为周定坤。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今年的工作中,县政府采购中心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精细工作,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规范程序,阳光采购,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各项采购任务优质高效完成。现将2023年中心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政府采购工作1、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智慧监管。一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推广力度,保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对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严格落实系统申报、审批、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制度。二是对采购项目预算进行严格把关,无预算采购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智慧化监管力度,运用“财政云+政府采购系统”工作模式,严格贯彻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工作总原则,实现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至资金支付全流程监管模式,对采购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要求所有项目申报之前,先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同时,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将公示截图上传至政府采购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约245个项目在系统中进行了意向公示。(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对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的管理力度,优化车辆资产报废和调拨申请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形成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车辆入编流程。二是每季度及时通知各单位上报公务交通补贴,耐心做好各项政策解答,仔细审核每季度新增、减少人员的详细资料,做到资料完备,发放资金准确无误,截止2023年9月底,共计发放车补357.1万元。(三)工作亮点1、电子卖场成功搭建。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中心积极联系系统运维公司,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上,搭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留坝分站,为本地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渠道。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电子卖场销量共计72.45万元。2、采购农副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为了推进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我中心在今年一直着力于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联系扶贫办、供销联社共同出台工作方案及工作要求相关文件,同时,我中心积极响应中省市的号召,大力宣传并督促各预算单位开展农副产品的采购工作,为了提升全县采购量,我中心要求各单位按照不低于全年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额10%的金额上报2023年采购任务,截止2023年12月我县在832平台上共上报任务28.52万元,实际采购额达81.39万元,全县超额3倍多完成2023年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得到市局通报表扬。3、财政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中心于2023年9月会同全市各县区财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了20家代理过各县区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代理流程规范性审查。检查结束后,对抽检我县的项目进行了认领,根据反馈的问题向相关代理公司发布整改通知,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本次检查共抽取留坝县项目2个,发现问题3个,涉及代理公司2家,目前均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8~9月,采购中心抽取文旅局、住建局、宣传部、农业局等8个重点单位、26个重点项目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对个别单位工程咨询、前期设计等服务未纳入政府采购以及1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纸质备案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整改,并要求及时整改,通过检查,有效的宣传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提升政府采购质效。4、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管理不断加强。为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项目纸质审批监管力度,采购中心在今年对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审批表进行了修改更新,在原审批流程中增加资金科室审核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避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各科室间的部门联动进一步形成了财政监管合力,高效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有效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行为。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共计采购145次,预算资金12213.72万元,采购资金11422.66万元,节约资金791.06万元。圆满完成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意识比较淡薄。在推进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执行限额以上部门集中采购制度不了解,先采购后补手续、不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的行为时有发生。2、部分单位政府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计划观念不强,虽然每年都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幅度较大,失去了预算的有效控制,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也直接影响了采购的效率。3、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政策了解不到位,未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政府采购要求、办理采购程序等不熟悉,难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要求。(二)改进措施1、持续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采购中心将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同时利用县级媒体持续加强宣传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努力增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和办理采购业务的自觉性,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2、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通过印发相关文件,引导各单位加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同时,提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在单位申报采购过程中的重要性,始终贯彻“无预算不采购”,对需要进行采购预算调整的严把审核关,倒逼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视。3、严把政府采购审核关口。对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采取备案制的方式,努力杜绝单位非必要开支。对限额以上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制度,严禁“先采后补”现象发生,同时对存在的违规现象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政府采购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的宣传学习;优化线上申报项目流程,落实好“简政放权、权力下沉”的工作理念和要求。2、持续加强“财政云+政采”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落实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好“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工作原则,有效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3、严格按照省市电子化交易工作要求,抓好电子卖场常态化供应商入驻审核工作,拓宽供应商入驻渠道,丰富卖场产品品目、数量,有效提升电子卖场销量。4、加大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力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指导各预算单位按要求上报2024年采购任务,并且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本年采购任务。5、积极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认真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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