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方面的执法权;查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调查处理环境信访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查处涉自动监控设施违法行为。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河堤街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全昆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万元 | 2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检查。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305人次,检查各类工矿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等21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4件,行政处罚6.1万元,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件。调查核实、办结回复上级转办或群众来访信访问题12件。(二)扎实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按照“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总要求,明确了各流域入河排污口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夯实了工作任务。排查入河排口36个,认定审批入河排污口11个,核实了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类别、排入水体等全部信息。针对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开展全覆盖监测,发现水质异常排口1个。(三)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采取企业自查、大队督查相结合方式,对饮用水水源地(2处)、危化品经营单位(5家,加油站)、重点监管单位(2家,污水厂、垃圾场)、核与辐射(1家,县医院)开展督查检查,全部按要求填报《环境隐患排查表》,排查隐患问题2件(袁家庄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县医院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未开展)。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四)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安全有效。定期对县医院三类射线装置进行督察检查,督促县医院开展了辐射安全应急演练。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各产废单位基本信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2023年无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无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五)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乱排乱放”问题排查,累计核查疑似问题图斑5轮次13个点位,未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认真开展秦岭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涉关单位迅速整改,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会同三方单位对佛坪县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点、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召开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会,完成对原《佛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并及时到市局应急科备案。(六)“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成果不断巩固。累计响应沙尘天气预警信息和管控指令15次、臭氧污染预警管控指令1次,开展督导检查244人次,检查企业89场次,督导整改问题18个,问题占比17.98%。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9次,抽检柴油货车252台次,查处超标车辆11台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累计登记133辆,检查机械59台次;出动综合执法巡查队伍34轮次288人次,实现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加强对涉水行业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两家重点监管单位定期现场检查,对各处理工段运行、在线监控设施传输、自行监测、出水水质达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检查,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一并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开展黑臭水体排查,通过现场核查,网格员日常排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摸排,我县暂不存在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规范河道施工行为,对影响水质安全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从严查处涉河违法行为。督促指导6家产废单位完成2022年度固(危)废物信息填报和2023年度固(危)废处置计划申报,定期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台账、转运记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等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通过一年来的执法工作,我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更加熟练;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了各企事业单位,规范了其建设、生产行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知识学习仍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宽松现象。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生态环境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是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生态环境。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制定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以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应急等为检查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及时上传执法笔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照职权及时调查核实、办理各级转办及群众来访信访问题。2.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强化污染天气管控响应,围绕涉气工业企业、商砼(拌和站)、物料堆场、燃煤锅炉等重点源,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严查涉气违法行为。每月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水方面: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常态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入河排口排查溯源,委托三方机构开展排口监测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椒溪河、蒲河、金水河支流排污口排查和信息核查,完成全部干流溯源任务和30%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50%支流溯源任务和50%干流整治任务。土壤方面:督促指导6家产废单位完成2023年度固(危)废产废情况及2024年度处置计划申报,定期对产废单位危废暂存场所、管理台账、转运记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等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督促县垃圾填埋场开展土壤检测。3.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开展“绿盾2024”自然保护地、秦岭生态保护执法联合检查。常态化开展“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核查疑似问题图斑,严查生态违法问题。定期对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已整改销号问题反弹。4.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一是加强对《佛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佛坪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饮用水水源地(2处)、危化品经营单位(5家,加油站)、重点监管单位(2家,污水厂、垃圾场)、核与辐射(1家,县医院)等开展督查检查和环境隐患排查,按要求填报《环境隐患排查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督促相关企业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队伍。定期对县医院射线装置进行督察,督促开展辐射应急演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