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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农村经济发展与监督服务中心(县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农民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45
单位名称 留坝县农村经济发展与监督服务中心(县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农民教育培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管理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与管理;“一村一品”及休闲农业发展与指导;农业信息服务与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民教育培训
住所 陕西省留坝县南环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 周世斌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57万元 15.5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办理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三个专项”行动。1.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方面。一是完成了全县73个行政村、2个社区,347个村民小组共计422个清查单位2022年度集体经济资产清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二是修改完善了《留坝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完成了75个村(社区)“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审计,审计资金3.08亿元,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方面。制定了《留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在县级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专班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行动5个阶段13个步骤,有序开展。组织召开县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共9场次,镇级业务培训会10余场次。截至11月30日,全县75个村(社区)已清收集体经济合同2982份,涉及合同总金额14362.51万元。对审查出的2073份问题合同,进行了整改,收回土地10.71亩,终止合同99份,追回欠款834.19万元。3.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方面。牵头制定了《留坝县2023年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留坝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留坝县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发展模式,细化工作推进措施和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了《留坝县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在保障群众权益的基础上,激发了村组干部带领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力量对全县75个村(社区)逐村研判,帮助各村理清发展思路,因地制宜谋划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指导各村制定了《2023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方案》,确定发展模式和推进路径,建立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管理台帐和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每季度到村督导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每季度末对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监测统计,适时掌握各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动态,对增收缓慢的村,加大指导力度,精准施策落实扶持措施。2023年,全县7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795.54万元,其中10-15万元的村1个,15-20万元的村42个,20-50万元的村24个,50-100万元的村7个,100万元以上的村1个,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指导各村及时落实集体经济收益成员分红,2023年为成员分红344.28万元。(二)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编制上报了《留坝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我县确定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县。与县信用联社、中农信达合作,优化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并对县、镇、村3级业务人员进行了实操培训,落实了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023年,按照“村发布、镇审核、县交易”的流程,发布农村产权供需信息209条,在平台上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72个,交易额达107.04万元。并多次与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沟通衔接,探索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已为留坝县留香益品商贸有限公司融资30万元。(三)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在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管理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村家庭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截止目前,共流转土地3818亩。(四)落实助农增收措施,开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制定了农业农村系统的助农增收任务清单,并抓好落实。每季度对农民增收点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完成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析报告,及时与县统计局的沟通联系,确保数据得到市统计局的认可。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885元,同比增长7.8%。(五)巩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成果,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对照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任务,积极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指导各镇提升拓展特色产业示范园13个,新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点)3个。向省市宣传推介我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精品旅游路线共5条,其中3条线路被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省推荐。总结上报休闲农业重点县先进经验交流、休闲农业重点县、镇、村、创业带头人典型案例5个,推荐上报2023汉中市农文旅融合示范点16个,上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典型案例1个。认真开展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村、示范镇运行情况监测,完成休闲农业年度报告和年度监测及系统填报。(六)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组织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1家,申报市级田间学校2家,申报农广校广播电视选题1个,组织16人参加中级高素质农民培训,3人参加高级高素质农民培训,6人获得全市高素质农民领军人才荣誉称号,12人取得中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2人取得高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宣传高素质农民典型4个,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调研报告1篇;组织3人参加市农广校举办的高素质农民直播带货比赛,取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培育了种养加能手135人(其中种植专业70人、养殖专业65人),完成2023年度100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课时任务。(七)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管理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营指导,不断提升其运营管理水平。2023年以来,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总量269个),新成立家庭农场5个(总数112个)。同时开展了省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运营监测。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通过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与农民群众收入的双赢双增,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7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762.56万元,其中10-15万元的村1个,15-20万元的村42个,20-50万元的村24个,50-100万元的村7个,100万元以上的村1个,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任务,2023年为成员分红344.28万元。。2、通过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确保村干部从严从实履职尽责。3、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解决了我县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履约不到位等问题,促进了农村资源资产等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4、通过农民科技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全面提高了我县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5、通过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政策宣传,经营指导,业务培训,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运营监测及申报,推进了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2023年,我中心被省农经站评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县级优秀单位,我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整县试点。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省市评估考核位次靠前,6个村评为市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是干部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工作完成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单位在岗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承担的事项多,疲于应付,部分工作推进不平衡。三是工作经费紧张,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合理调配工作人员,落实落强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推进集体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整改工作,力争按省上要求完成数据、资料上传,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2、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指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点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等途径,大力推广以镇带村、联村共建、村企合作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3、创新推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对标农业农村部的批复,细化方案,完成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整县试点任务。4、做好一村一品及休闲农业工作,完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5、落实促进农民增收措施,持续做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并及时与统计部门沟通衔接。6、做好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及主体带头人培育、培训工作。7、统筹做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运营指导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省农经站评为2023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县级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