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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43
单位名称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救助管理
住所 绥德县城东紫荆花园
法定代表人 李进
开办资金 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18万元 5.9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具体业务今年截止12月19日,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或主动救助流乞人员共计366人次,其中:救助站护送返乡17人次,家属接领3人次,站外住院11人次。支出资金共计60万元。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的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夏季送清凉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给不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矿泉水、花露水、西瓜等;对愿意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购买回家车票;对街头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智力残疾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治疗。3、组织开展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中心设1个站外宣传点,此次活动共制作12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1600余张,发放救助政策800余份,发放救助引导卡800余张,发放宣传手提袋700余个,宣传抽纸1000余盒,宣传纸杯10000余个。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及讲解、邀请爱心人士参与等方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救助中心的职能和救助流程等相关内容,以及人脸识别、DNA比对、“互联网+”等科学技术在救助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宣传点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又分组到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流动宣传,重点向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人群宣讲救助政策和救助电话。4、加强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冬到来,按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冬季专项救助活动,为确保实现冬季不冻死、不冻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做了大量工作。我中心以车站、街路、商业繁华区域、银行自助室、医院、闲置房屋、桥梁涵洞等场所的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保护力度。对流浪乞讨人员放宽救助条件,按照“先救助、后查询”的原则及时予以无偿救助。取得的社会效益通过全年的救助和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更能知晓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了解国家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求助途径、救助内容方法等知识,了解救助站日常救助程序、服务方式等情况,让救助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局面。三、存在的问题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在完成全年日常救助工作的同时也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新规章,新流程了解不够透彻,落实不到位。2、多部门协同工作还未顺利建立,部门间责任分工还不明确。四、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沟通,促进部门协作。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控、救助系统的操作,提高业务能力及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自身安全。2、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落实好责任分工,磨合工作流程,保障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应有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