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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28
单位名称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拟定价格认定技术规则;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方面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价格认定人员业务培训。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物价局三楼
法定代表人 蒋勇军
开办资金 16.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86万元 25.28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主要工作(一)全面提升价格认定业务办理质效牢牢守住价格认定业务主阵地,按强“优、强、实”的要求,高标准做好涉纪价格认定核心业务、涉刑事价格认定主体业务、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拓展业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事项7626起,认定总金额4亿7千余万元;全年办理价格认定复核13起,比去年同期减少6起,其中维持原结论9起,复核案件维持率70%,连续19年无上交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复核案件,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案件办理质量。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三个年”活动开展,西安市、榆林市、神木市及时办结非法阻工、输煤管道被盗、超市停业货物损失等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渭南市、延安市、神木市、府谷县严谨办理盗挖柏树、非法采砂、盗采煤炭资源等价格认定案件,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贡献了价格认定力量。(二)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人作用,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价格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进一步结合融合、形成合力,全省108家价格认定机构与同级人民法院实现了诉调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驻率超过90%。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双覆盖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省内共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点1100余个,2023年成功调解价格争议纠纷14000余起,调解金额逾亿元,较好维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营造优良价费环境贡献了力量。省价格认证中心制定了《陕西省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类型清单》,印发了《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品牌创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省价格认证中心与西安市、碑林区价格认定机构三级联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宣讲进基层、进社区活动。在宝鸡市举办了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现场观摩活动,各市、县(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全部参加,集体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中心主要负责人赴苏州参加全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发言,向全国价格认定同仁分享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陕西经验”。吉林、北京、广西三地价格认定机构部分人员,先后来我省就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进行学习考察,促进了省际交流,有助于宣传推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陕西品牌”。(三)扎实推进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在上级机关、友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省价格认证中心多年不懈努力,《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于2023年5月31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与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能够更加适应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实践需要,更好地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为推进反腐倡廉、惩治打击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省价格认证中心分别会同省司法厅和省人大法工委赴安康召开《条例》修订审改会、赴榆林开展《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建言献策,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合理的修改意见。在征求各设区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省价格认证中心制定了价格认定文书示范文本以及填写模板,对全省价格认定文书进行统一规范,便于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实践操作。(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价格认证中心紧密结合全省价格认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坚持问需于基层、问计于基层,针对价格认定工作实践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基层解剖麻雀,拿出实在管用的对策建议。在“分片联系、对口指导”机制框架下,省价格认证中心赴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榆林、汉中等市,开展了涉案砂石、原油、茅台酒价格认定和全省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情况等专项调研工作,以撰写调研报告、制定指导性意见等多种形式促进调查研究成果转化,提升了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扎实筑牢价格认定工作基础周密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评查工作,成立了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针对自查阶段情况印发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全省平台推广应用成效总体情况较好,截至2023年11月底,价格认定机构上网率100%,增量案件业务上网率96%,存量案卷入库率90.73%,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发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测算模型库第七审核组组长单位作用,主动联系西北地区各省级价格认定机构,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并在省内组建了省、市(县、区)两级审核小组,按照审核流程对测算模型进行核查,将通过审核的测算模型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进行备案,省价格认证中心测算模型库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系统人员参加了国家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各期线下、线上价格认定培训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调解技能线上培训。推动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协同开展,先后举办了全省新上岗人员培训班、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以及《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培训班;录制完成了两期共20节线上培训课程,帮助基层价格认定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高效学习。支持鼓励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培训,并积极派员赴延安市、西安市新城区、咸阳市泾阳县等地进行价格认定业务授课。(六)全面加强系统内部交流、管理等工作向省内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发放调查问卷、征集对试行的价格认定各项规程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全省价格认定智慧,鼓励全体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积极为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制定政策、省价格认证中心规程运用成效评估等工作献言献策。省价格认证中心积极转发基层先进工作经验,推动省内各地市之间交流互鉴。整理汇总省内具有典型意义的价格认定以及价格认定复核案例,编制《陕西省价格认定案例选编》并印发,确保系统内人手一册。以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倒逼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工作做在平时,切实做好网上办案、案卷归档等工作。加强制度学习教育,中心内部形成“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良好风气,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理水平更加科学化、正规化。常态化开展“四兵一星”评比,坚持打卡考勤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网上行为管控,在全委保密和网络安全检查中表现优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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