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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企业国家股权财监办)
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企业国家股权财监办)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22
单位名称
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企业国家股权财监办)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检查全县财政政策法律法规、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安全有效的使用及全县会计管理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全县财税物价财务大检查工作,承办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审查、报批和退付检查工作。
住所
佛坪县熊猫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
熊良勇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万元
0.5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0月30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徐祈义变更为熊良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通知》(汉财监函〔2023〕7号)要求,迅速抽调人员对2022年52家部门及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再次检查,并做好督促整改,对2022年度决算公开的52个部门及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督促做好整改。按时上报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佛坪县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自查情况的报告》(佛财字〔2023〕46号),对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认真开展市局抽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决算信息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汉财办监〔2023〕4号),督促被抽查预算单位开展了问题限期整改。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回头看的通知》(佛财办监〔2023〕1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财政决算公开和2022年度财政预算公开存在问题的处理决定》(佛财办监〔2023〕2号),对20个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扣罚疾控中心等20个预算单位2023年度公用经费共计25.2万元。督促涉关20个预算公开单位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并督促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再次对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回头望,切实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召开了全县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全县财会监督工作。印发了《佛坪县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依据总体方案,分别制定了九个分项领域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机关股室、局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督促各预算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形成了工作报告,并对9个细分领域存在问题开展了复查,确保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四是按照省、市检查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对52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全面、真实的向镇办、部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了反馈,涉关镇办、部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也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要求镇办、部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2023年,财监局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各项职能,完成了对全县各类专项资金的抽查检查,对全县各镇办以及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个别预算单位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超范围支出现象。(二)改进措施: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单位)加强相关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健全日常工作责任机制,统筹安排。继续抓好财监局干部教育整顿,一以贯之抓好成果巩固转化,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引导财监局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杜绝工作过程中懈怠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环境。将重点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发挥出应有效益。(二)根据实际工作变化,继续完善内控操作流程,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部门不断提高内控水平,建立起财政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三)按照纪委要求,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好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保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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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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