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留坝县河道管理站(留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留坝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依法加强河道管理提供法律保障。河道整治建设。河道保护。河道管理。 | |
住所 | 留坝县城关镇紫柏路1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美辰 | |
开办资金 | 5.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留坝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5万元 | 5.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法制宣传,执法学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水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及法律法规宣传册600余份,发放宣传手提袋、宣传纸杯等宣传品700余套,通过大力宣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有机结合;坚持普法教育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在县河长办牵头组织下,我站联合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和县镇村三级河长,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反馈河湖“四乱”问题,通过建立完善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机制,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年市河长办反馈及县级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3个,清理整治23个。对于群众建房、产业发展及改善人居环境自用砂石50立方米以内的,严格落实本人申请、镇村审核、水利局审批制度,在群众采砂时,由镇、村负责进行监督、管理,我站进行不定时督查、检查,严防超范围、超方量采挖等现象发生。今年来共为72户村民办理河道临时采砂申请许可,为村民在产业发展、修建房屋、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助力。规范了河道秩序,乱采乱挖现象明显减少,村民守法懂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河道执法,河道管理坚持河道昼查夜巡,积极查处侵占河道、非法采挖砂石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向违法企业和个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件,其中依法立案调查4件,结案4件,共罚没收入3.8万元。其余2件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年共收到检察建议书7件,其中乱堆乱倒问题4件,乱搭乱建问题1件,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全年共参与涉河项目建设实地踏勘30余次,为项目建设涉及河道红线情况及时提供依据。全面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加大对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及备案管理,对于通过审批的涉河项目,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严防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侵占河道乱采乱挖等现象。严格按照省市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要求,进一步深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成立了以分管水利副县长为组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为成员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留坝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留河长办发〔2023〕3号)文件,全面夯实县域河道非法采砂管护责任。同时听取相关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系统推进河道管护及规范采石采砂工作有效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开展专项整治督导92次,出动224人次,累计巡查河道4049.5km。查处“四乱”问题2个,其他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及属地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有效提升采砂日常监管水平和能力,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根据我县实际市场用砂需求情况与河道分布情况,留坝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太白河、西河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并经留坝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为留坝县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2024年度2个采砂点采砂许可。(四)涉河管理,清淤疏浚严格实行河道清淤疏浚国有统管,由生态修复公司负责,县水利局配合,规范河道清淤疏浚行为,严格执行河道清淤疏浚审批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深度采挖,规范清淤疏浚砂石管理,杜绝乱堆乱倒和无序堆放,强化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运砂石行为。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在县政府、水利局、河道管理站三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下,社会和群众关注河道生态环境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知法守法意识。通过互联网、集镇LED屏、电视和镇村微信QQ群及法治下乡等宣传渠道,加大了留坝县人民群众对水法规的知晓率。通过对河道的生态保护,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了旅游投资环境,促进了留坝旅游经济发展,具有具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一)县内河流分布广、占线长、任务重,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紧缺,执法力量薄弱,监督管理不严,受经济利益驱动“蚂蚁搬家式”偷采、乱采活动屡禁不止。(二)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增加了河道管理的工作量。部分农户用于自建房屋、发展产业及改善人居环境零星取用砂石,不按程序进行审批,有私自下河进行采挖现象,需加强群众法治宣传。(三)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还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性的执法培训,相应的业务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很多案件中,存在取证难、定性难,在执法案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上还有待加强。(四)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执法和宣传都在加强,但宣传的覆盖面和经常性都有待提高,很多违法行为都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我们的宣传主要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平常的宣传太少,只有让群众知法、懂法,才会守法。四、改进措施(一)加强联合执法,智慧巡河力度。加大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推动由“孤军作战”向联合执法转变,以便处理突发事件或重大水事违法行为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领队”责任,定期带头巡河检查或暗访督查,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河湖长智慧巡河APP巡查常态化。(二)加强水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微信、网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达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自觉性。(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依法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业务面更广,工作量更大,水事违法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更多,利用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抓好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依法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法律意识,为进一步推进县河道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进一步巩固既有县河道生态治理成果,严肃协调查处各类县内河道违法案件,规范化、程序化办理县河道依法行政事项。(三)进一步加强系统队伍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总之,我们将围绕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加强政治修养,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县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