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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05
单位名称 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冶。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水土保护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资源开发利用。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何立银
开办资金 9.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3万元 9.33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水土站.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力武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各项条款,坚决扛起水土保持责任,共同建设绿色家园。加强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认真回顾总结我县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成果经验,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参加“世界水日”结合“国家水土保持法颁布三十年和修订实施十周年”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深入市政设施、县乡道路、矿山等生产建设活动场地,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宣传,在重点流域治理项目点、河道沟溪边、封禁山坡旁、产业园区等安装宣传标识牌12面、宣传标语横幅6副,不断增强全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二)加快年度治理建设任务进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年度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视前期工作,落实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严把方案技术评审、报批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按国家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杜绝不正之风;三是努力做好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落实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巡回检查指导,随时解决技术问题;四是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工程质量评定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一是加强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规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落实,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3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72万元;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管,对今年上级下发的3个遥感监管复核生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调查取证和现场评估,及时向市水保总站上报遥感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确保监管责任全面履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显著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投资2338.55万元。其中梯田22.8公顷,土保持林2.6公顷,种草2.57公顷,封育保护与封禁治理2929.09公顷,其他措施42.94公顷。经过治理后,有效的防止了水土流失。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2年大幅减小,水土流失强度明显降低,水土保持率目标达到93.35%。2、综合治理情况2023年度我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涉及岳坝镇白马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项目区位于佛坪县岳坝镇,涉及1个行政村。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02平方公里,包括营造水保林0.3公顷,种草0.72公顷,实施生态修复798.94公顷,其他措施0.04公顷,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36万元。佛坪县大河坝镇马家沟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属2023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该工程位于佛坪县大河坝镇,涉及2个行政村。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综合治理面积6.95公顷,包括新修石坎梯田3.8公顷,营造水保林1.8公顷,种草1.35公顷,实施生态修复1050.15公顷,其他措施42.9公顷,完成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12万元。银厂沟清洁流域治理项目位于西岔河镇,涉及1个行政村。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58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综合治理面积2公顷,包括新修石坎梯田1公顷,营造水保林0.5公顷,种草0.5公顷,实施生态修复56公顷,其他措施42.9公顷,完成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7万元。2023年佛坪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土地整治、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中央资金建设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2平方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1393.55万元。(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1.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及时编制项目水保方案,在开工前在组织技术专家评审、规范审查批复;加强水保方案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完工后对水保措施落实进行评估、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治人为造成水土流失。2.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会同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累计开展水保监督执法检查达12人次,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发出检查意见6份。2023年审批水保方案1个,方案报告表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7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创新不足;二是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水土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各项工作的措施力度还不够。四是受条件制约,生产道路、农防河堤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配套不足,与群众的期盼有很大差距。五是工程后续管理还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的全部效益。已实施的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等工程,因年久失修,无力自行恢复,影响了工程的长效性。(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机制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水保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二是加大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意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把水保及水保监督执法提到到一个新水平;三是尽早合理规划,保护好有限水土资源得到有序高效开发利用。四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吸纳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注重水土保持生态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立足高质量发展,抢抓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政策机遇,论证筛选谋划“山水工程”、绿色水保设施等水保生态治理项目,争取更多中省水利发展建设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建设项目,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质量同步发展。(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加大上级下达年度及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全程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五项”责任制,加快治理工程进度和后续收尾工作,确保水保治理工程及时竣工验收,尽早发挥投资效益。(三)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履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跟踪检查,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按层级申报审查批复,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发生;督促对已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四)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据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继续密切配合县财政、税务部门加大清理清查和督促催缴力度,加大2023年以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工作,对征收回来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县财政统一管理使用,确保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五)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履行水土保持措施全程监管。增强法治观念,加大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坚决杜绝弃渣乱堆、裸露土地不恢复植被、防洪导排不畅通等造成水土流失灾害隐患问题发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力保护秦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大与省水利厅、县交通局相互衔接沟通,协助抓好108国道旅游改建工程水保方案的省级审批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白家沟大理石矿区外的沟道毁损、淤积堵塞等问题综合治理方案设计制定、治理任务实施及技术服务工作。(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领会实质,掌握要领,熟悉监督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现场取证,秉公查处。(七)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媒体、展板专栏、会议培训等多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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