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办理;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申报资料审核提供技术性保障工作;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有关系统数据审核、复核和月结工作;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等。 | |
住所 | 子洲县政府政务大厅 | |
法定代表人 | 崔建华 | |
开办资金 | 5.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9万元 | 5.7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参保积极性。我中心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参保政策进行了积极的宣传,通过发放文件、微信及电话通知、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参保政策及缴费时限,鼓励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按时参保。今年,县医保局和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中心广场开展数次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以医保政策咨询、摆放医保政策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让群众详细了解医保相关政策。(二)强化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我中心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基金财务台账,准确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出纳由专人负责管理,按时准确报送基金财务报表,严格按照市上规定的结算标准审核结算费用。(三)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并形成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常性的监管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在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实行智能监控审核,重点监控“四不合理”问题。2023年,共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重复检查等审核扣款2.45万元。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协议管理规定,确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强化靠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用实效检验的工作导向,把“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落实到岗位上、工作中,推动领导干部大抓发展、大抓服务、大抓效能,使作风硬、本领强、敢担当成为全体干部的鲜明标识。2023年4月,我中心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实行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每日督促上班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月初对上月单位上班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组织人员到参保单位和公共场所发放医保宣传材料并解读政策,在单位微信公众号链接医保政策指南及便民业务。(五)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心工作人员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2023年2月,我中心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并要求所有人员撰写心得体会,抄写学习笔记。宣讲活动不仅为全体参会的工作人员理清了思路、鼓舞了干劲,同时为其深刻理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帮助。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我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六)个人零星报销医疗费用按时办结,无积压件。简化个人住院、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流程,零星报销即时结算支付。患者在结算窗口报销住院、慢特病医疗费用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直接将住院、慢特病报销相关材料送到财务材料接收窗口,审核登记盖章后,将报销凭证交给患者。财务人员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慢特病报销基金支付到患者提供的社保卡或其他银行账号内。(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支付及时到位。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实行按月结算支付。每月初,待遇结算科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再由财务科对账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八)设置医保导办台,提供免费复印、打印。线下窗口业务办理前在导办台进行抽号,导办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打印、复印医保业务经办相关材料,抽号完毕等待业务办理,业务办结后在评价器对业务服务进行评价;可在业务窗口或“子洲县医保中心”公众号扫描业务评价二维码对医保业务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在大厅休息区悬挂意见箱,2023年收到表扬信1封。二、社会及经济效益(一)职工参保及基金情况。参加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375个,参保人数14819人(其中在职10770人,退休4049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373人(其中在职124人,退休249人)。2023年,城镇职工住院结算4666人次,总费用5661万元,报销费用4510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13158人次,总费用1194万元,报销费用953万元;普通门(急)诊结算123050人次,总费用2766万元,报销费用1436万元;药店购药结算193032人次,总费用2268万元,报销费用395万元。(二)居民参保及基金情况。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税务局负责征缴,筹资标准为9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50元,财政补助610元);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233883人。2023年,城乡居民住院结算46542人次,总费用39708万元,报销费用25420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91816人次,总费用4784万元,报销费用3680万元;门诊统筹结算115270人次,总费用813万元,报销436万元。三、存在的问题1.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医保新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很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2.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问题;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部分药品不明码标价,“进、销、存”台账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四、改进措施1.加强医保相关业务学习,强化业务责任。2.强化医保相关制度、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定,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五、2024年工作重点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外人员的宣传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宣传报销政策及流程。2.加强对我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3.继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确保年度预算基金得到安全、高效、合理利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