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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4:45
单位名称 佛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审批资产管理相关事项;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接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其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事项。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熊猫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 王立强
开办资金 0.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5万元 2.35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按月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及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工作。2、根据《佛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文件,对佛坪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废、调拨进行了审核,并下达批复文件。3、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处置资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佛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案》(佛财办资〔2023〕12号),按照方案要求抽查了我县50余家预算单位针对六类问题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有关规定,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及时形成问题整改台账,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限期整改。4、摸排调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出租情况,夯实监管责任。我单位于今年3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出租情况进行拉网式实地核查,全县国有房屋出租出借共有11个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房屋共计37间,面积1800余平方米。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租的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成其必须整改到位。5、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佛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要求,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草了《佛坪众修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一企一策”优惠政策》。6、为加强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引导县属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培育清廉企业示范点,制定了《佛坪县清廉企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并督促县属国企按方案实施。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截止12月底,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8、按照县人大要求,完成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按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政府采购工作:1、完成了3笔政府采购项目,分别是:佛坪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佛坪县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佛坪县纪检监察网国产化替代工程采购项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根据摸排调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出租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佛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未经县财政局审批擅自出租、未公开竞价出租或擅自协议出租的6个单位、房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1个单位及未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的1个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成其必须整改到位。目前,除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未进行公开招租,其余已全部整改到位。(二)完成了佛坪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代理服务采购工作,项目成交价:0.1元;完成了佛坪县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工作,项目成交价:280000元;完成了佛坪县纪检监察网国产化替代工程采购项目工作(涉密项目),项目成交价:1565000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机制不够健全,实施细则也不够完善。二是政府采购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紧密结合网上招标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安全运作实际,继续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配套办法。二是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政府采购工作:一是规范高效完成各预算单位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是按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三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及时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按时上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企业财务月报及决算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佛坪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三是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杜绝违规处置资产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四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县属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等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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