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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略阳县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4:24
单位名称 略阳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略阳县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农业产业化调研,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数据库;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和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审查、上报和检查验收工作。为全县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采集分析与发布,农业数据库维护。推广农村能源建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住所 略阳县中学路脱贫攻坚指挥部三楼
法定代表人 罗云鹏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44万元 25.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印发了《关于下达全县2023年粮油生产及农业产业化任务指标的指导意见》(略农发〔2022〕155号)文件,夯实了乌鸡、食用菌、蚕桑、中蜂等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养殖略阳乌鸡350.02万只、发展食用菌5000万筒、饲养生猪16.05万头,新建桑园8026亩,建成养蚕大棚1.3万平方米,新增中蜂3091箱,新发展中药材4.02万亩,其中天麻3.01万亩、猪苓1000亩。根据《略阳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略政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积极动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鼓励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二)提质效,扎实推进“一户一产业”和“庭院经济”发展工作。1.按照《略阳县进一步强化农民增收措施夯实农民增收基础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一户一产业”目标,印发《略阳县“一户一产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到户奖补资金纳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广泛宣传动员,把年度产业发展任务落实到镇(街道)、到村、到户,每月对各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县巩固衔接办对各镇(街道)“一户一产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全县26948户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农户已实现“一户一产业”目标;2.我县五龙洞镇为庭院经济示范镇,在五龙洞镇中川坝村、接官亭麻柳铺村,仙台坝镇新店子村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发展有特色、可复制、带动效应显著的庭院经济示范户,三个村庭院经济示范户达到300户以上,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三)育龙头,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突出“一县三品、一品一链”,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建设农业园区,补齐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短板。1.略阳乌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分别通过省级、市级评估,略阳乌鸡现代农业园区二期建设已启动;2.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汉农函〔2023〕75号)文件精神,按时开展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已完成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目前全县已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9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14家、县级22家;3.申请注册略阳乌鸡产品商标10个,申请乌鸡产品SC认证5个,略阳乌鸡现代农业产业园村长鸡乌鸡汤生产线已经正式投运,开设农产品品牌专营店15家,其中乌鸡专营店7家;4.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8个,(其中蛋鸡养殖场4家,乌鸡养殖场7家,生猪养殖场5家,养羊场1家,养牛场1家),建成智能化养殖场4个,建设农产品乌鸡智能化加工线2条;5.全县认证有机农产品10个,绿色农产品认证10个。不断健全完成农产品溯源体系,实现60家经营主体纳入溯源系统。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10家,申请注册地标农产品商标30余个,10家企业获准使用“味见汉中”公用品牌;6.持续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启动建设冷藏保鲜设施3个,已建成农产品冷藏保鲜库1320立方米。(四)抓项目,提升联农带农质效。1.认真开展项目“回头望”工作,对2020年-2022年的所有项目逐一进行对标自查,列出每个项目资料清单,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进行复验和实地督导,对不合格或者缺失的资料现场进行指导弥补完善,并督促企业、镇村及时对所实施项目进行审计;2.重点围绕略阳乌鸡、食用菌、蚕桑、中蜂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谋划项目,按照村级上报、镇级初审、部门审核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产业项目库建设,通过市县评审后择优出库落实项目86个,总投资8954.8万元。(五)守底线,抓好农业产业安全生产和耕地污染保护工作。1.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全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农业企业、养殖区中小型沼气安全生产为重点,对28家农业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中心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农业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等,确保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结合实际制定《2023-2025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巩固受污染耕地治理成果,对全县427.89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落实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休耕等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3.在全县中轻度受污染耕地设置32个农产品采样点并完成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杜绝重金属超标农产品的种植和销售,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六)重宣传,树立良好舆论导向。认真开展农业信息宣传,利用农业信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重点开展全县“三农”信息、涉农政策、工作动态、基层一线亮点、先进措施和成功经验宣传工作。在政务信息工作方面,加大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力度,拓展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严格按照网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定期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刊发信息520篇,分别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农村网、群众新闻网、陕西日报、西部网等省级平台发布信息30篇,农村网刊发信息10篇,市级(汉中农业农村、汉中农技推广、汉中日报等)新媒体投稿60余篇,数字经济信息宣传稿8篇。我中心撰稿30篇,在陕西日报群众拍比赛中获得2等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通过一年来的业务工作,构建了“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平台+专业园区”的产业体系,形成行政主导、科技支撑、群众嵌入、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格局。2023年积极动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鼓励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兑付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奖补资金9439户1664.85万元(其中脱贫户8740户、监测对象699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总体看,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特色产业培育较为缓慢。受立地条件制约,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特色产业质量效益不高;二是全县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产业发展规模小,经营主体自身能力不足,创市场、联农户作用发挥不够,支撑农民收入增长乏力。2.改进措施:一是建立稳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增长机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园区、龙头企业扶持的优惠措施;二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数字化提升改造,提高农业数字化程度,激励电商平台扩大品牌效应,提高互联网销售渠道,探索订单农业、合作农业、提升农业效率与产品质量;三是持续加强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及重大项目储备、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增强农业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四是持续鼓励动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达到稳定增收目的。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坚持把产业作为农民增收的核心,围绕壮大略阳乌鸡、略阳天麻、略阳杜仲三大产业,按照标准化、品牌化、适度规模化发展思路,着力发展壮大基地规模,加强工作措施落实。(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以发展有机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观光农业为重点,紧盯年度“五个农业”目标任务,做好“土特产”文章,做大做强乌鸡产业,持续抓好食用菌、蚕桑、中蜂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基地规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扎实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抓好有机绿色农产品认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重点工作,打造农业特色品牌。(三)抓好产业项目实施。持续抓好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实施监管指导,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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