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一)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痛点问题,重点查处并严厉打击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对我县辖区内2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陕西中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精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暂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二)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我县辖区内13家重点产废企业及5家经营单位进行排查,13家重点产废企业中,10家产废企业都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危险废物,未发现擅自倾倒、堆放的行为;对危废管理中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三)开展春季加油站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县71家加油站采取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共检查加油站30余家。主要检查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验收情况,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地下双层罐防渗改造完成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加油站存在加油枪密封圈无卡圈及密封圈破损,责令加油站进行了更换。复查时均已整改完成,存在的问题得到了立行立改。(四)开展重点领域涉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了推进重点领域涉水污染防治,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执法检查,水源保护区划定共计立桩2841根,指示牌16块,保护区示意图4块,水源标志牌2块,示意图4块,告知牌2块,安装监控4处。不断完善和修护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地理界标(界碑、界桩)、警示标志、宣传牌等,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围栏隔离防护措施,在四柏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围网、建设绿化隔离带等工程,并在交界处设立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等,通过联系当地村委,配备专职饮用水源地管护人员,实行定期巡查,着力查处饮用水源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五)开展黄河流域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企业固废处置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油气开采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黄河流域上游各化工企业、油气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林家湾截污池问题、上彭家湾截污池问题、周河镇排污口问题、靖边采油厂采油七队新98站水毁及靖边采油厂采油三队道路水毁导致管线悬空等五个隐患问题进行整治,目前已整改完成,环境安全隐患已消除。(六)开展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涉放射源使用单位(含销售)和来靖进行放射源异地作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我县共有5家放射源使用、贮存单位,重点检查涉源单位的组织管理机构、安全措施、放射源贮存室、台帐管理、运行记录、从业人员持证等情况,全面排查各涉源单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用途、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同时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一企一档”资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对管理的盲点、漏点、死点进行了的整理,将存在的核技术利用的单位全面纳入管理内。检查发现靖边县人民医院DSA室门灯连锁设置不合理,未安装警示牌部分辐射工作人员未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暂未取得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靖边县中医院已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编制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七)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结合2023年“两打”和“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共立案处罚涉危废管理不规范案件9起,罚款159万元,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1起涉嫌监测数据不实案件,对第三方监测机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八)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对我县辖区内的和技术利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经检查我县核与辐射风险主要有一是部分企业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响应能力弱。二是存在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证已过期且未能完成培训考试的情况,辐射工作人员操作可能会缺乏规范性,导致存在误操作或所受剂量超标的风险。三是仍然存在个别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档案不规范,导致辐射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辐射安全隐患。2023年西安威尔罗根公司由于辐射许可证国企,配合市局对该公司的放射源库进行了查封,进一步规范了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九)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全县9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共发现3家重点监管单位的12个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次,检查企业40家,每次检查的结果均通过省厅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进行公开。对正面清单中管理的企业被“双随机”抽查到的,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工业企业实行“A、B、C”三级分级管理。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2023年度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86件,其中来电来访115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36件,微信平台转办19件,百姓问政、县长信息5件,信访网站交办案件2件、舆情转办5件、网络举报4件,受理量同比2022年下降16.8%。对接报的信访问题大队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回复。2023年度,共出动执法人次数2301人/次,检查企业数514家/次,检查污染防治台套数370套,实施行政处罚37起,处罚金额491.0245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起,处罚金额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起,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线索1条,高压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做到“五个第一”环境应急处置要求,202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我分局被市生态环境局评为环境应急管理先进单位。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一)环境保护涉及面广且执法能力薄弱。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事多人少的局面。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发现存在问题不是本单位职能职责时,做好现场取证,并及时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共同监管的良好态势。(二)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领域有限。联合各职能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落到实处,充分用好环委办、整改办等议事、通报制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共同推动形成生态环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组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执法辅助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环境执法培训班,组织骨干学习先进基层执法单位经验做法。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法制水平和执法与执法辅助能力。选拔组织纪律性强、专业素能强的年轻干部,将能干事、愿干事的干部提拔到环境执法队伍中,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拥护”。以创建“坚强廉洁党支部”为抓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及上级工作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执法定向培训、行业执法要点普及、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等学习培训,加强横向、纵向业务交流,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能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三)组织正面清单企业“体检式”检查。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对企业开展“体检式”检查,将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移出正面清单。年内随机抽取数量不低于50%,确保正面清单3年有效期内“体检式”检查全覆盖。(四)加强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进行现场帮扶,讲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逐项核对企业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提出合理整改建议,督促企业依法整改。(五)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力度,根据执法工作要点安排,组织开展涉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