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诉证明及其它形式的法律服务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西路水利大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勇 | |
开办资金 | 21.9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58万元 | 7.94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工作指导下,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全年工作做以下总结: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为:(一)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效率。2023年,单我市社会律师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其中民事案件189件,刑事案件499件,行政案件0件,非诉案件52其中包括残疾人15人,老年人20人,未成年人53人,农民工185人,妇女62人)。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638件,接待咨询人数1500余人次,接听12345专线360多人次。在受理、指派案件环节充分保障受援人指定律师的权利,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律关系等因素,指派合适的律师承办,收到较好的效果,部分案件我中心工作人员还直接参与律师办案过程、到庭旁听,对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提升起到了明显效果。(二)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能。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经过几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等的宣传,现法律援助事业基本上实现了家喻户晓。在知晓率提高的情况下,服务质量、服务开放性就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中心先后在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看守所、第四监狱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民法院采用值班制、其他单位采用联络制度。同时并确保具有职业资质的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挂牌上岗、守岗,极大的方便了受援群体,初步形成较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同时我们指派律师积极参与到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共同组办的法律宣讲团中,走进企业、社区、广场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法律知识讲堂,今年在神木市司法局的带领下,分别在人民广场和继业广场举行两场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1458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三)加强案卷管理规范,加大案件受理、监督、服务力度。针对今年以来,司法部法援中心组织全国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出现的问题和最高院和省高院先后三次提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出现的问题,2023年8月,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全国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做好案卷的整理工作。我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案卷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整理,规范案卷装订,完善案卷资料,抓好案件质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案件目录和卷宗,查漏补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了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窗口。2023年我们依旧紧抓宣传这一基本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2023年5月10日,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人民广场现场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共计发放书籍、传单、宣传品500余份,当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多人次,引导申请法律援助5人次。2023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在司法局的领导下,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发放书籍、传单、宣传品700余份。(五)扎实做好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能力强、具备一定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值班,随时解答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疑问,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2023年,值班律师为52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518份,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六)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在神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企业员工可前往获得法律咨询服务;“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行律师值班制,确保劳动者能够第一时间获得法律咨询。截至目前,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援助116件,代书文书596件。二、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援助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上门提供援助,对未成年人及聋哑人涉案的刑事案件,积极做好教育和挽救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2023年挽回经济损失1346万元。三、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问题(一)与公、检、法、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机制没有建立,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二)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查监督制度不完善,还应建立评查制度。(三)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度不够,本地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较低。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之处,将在2024年度进行改进。四、整改的措施。(一)继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逐步放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纠纷、就业、就医、就学、城镇开发、新农村建设等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重大群体纠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与稳定相关事项都纳入援助事项范围。(二)经费全额保障,继续大幅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办案律师们的办案积极性会显著提高,案件质量会有更进一步的提升,这无疑是更多法律服务者的福音。(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村(居)、街道、学校、企业,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四)继续提高办案律师的案卷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格式》的通知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指引,进一步完善案卷的内容,规范案卷的装订,进一步提高案卷的质量。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2024年完成780件法律援助案件。(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和经费的使用,采取结案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以确保案件质量。(五)继续加强“12345”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加强与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群众来电、来访的涉法事项,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