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国土法规,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负责县域内动态巡查,查处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承办来信来访;管理基层执法监察队伍;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 |
住所 | 略阳县城关镇 | |
法定代表人 | 郭杰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67万元 | 21.0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我队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自然资源案件查处新规程,卫片执法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大队党员干部综合知识和业务水平。(二)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大队在卫片执法下发图斑及农村乱占耕地下发图斑的基础上,层层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公路沿线、重点矿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部位确定为动态巡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工作,指导各所实施了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及卫片执法外业核查上报工作。(三)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3年,我队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3件(全部为土地违法案件),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12件,剩余1件正在查处过程中,收缴罚款共计101.48万元。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我队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自然资源案件查处新规程》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四)积极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23年共下发我县卫片图斑34个,经拆分处理后共41个图斑,监测面积共196.94亩(耕地面积65.42亩),其中判定为合法图斑14个,监测面积共68.1亩(耕地面积42.19亩),其他类图斑23个,监测面积共122.17亩(耕地面积17.87亩,包含基本农田1.81亩),违法图斑4个,监测违法面积共6.67亩(耕地面积5.36亩,包含1.64亩基本农田)。(五)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除利用普法宣传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工作以外,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宣传我县在土地市场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新举措、新成就。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六)积极化解信访难题,确保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其中:来访7件、来信1件、信访局转办11件、陕西省网上信访系统5件、市局转办1件。现已全部调查核查并回复。切实做到了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做到科室协同,齐抓共管。根据群众不同诉求,耐心细致地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处理重点信访件时,局主管领导协同相关科室积极协调,形成统一答复意见,取得良好效果。(七)秦岭地区生态环保专项行动。秦岭地区生态环保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我队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秦岭区域“五乱”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制度。2023年度涉及我队“乱搭乱建”11个整改问题(其中省级5个、市级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报省级销号3个整改问题,市级销号9个整改问题。未整改到位省级2个问题,一是硖口驿镇点石成金公司违规占地问题,二是徐家坪镇兴龙黄金有限公司违规占地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未整改到位市级1个问题,兴州街道办恒源山庄违规占地问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同时将改地块纳入我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目前规划已编制修订,待县政府审批后,督促完善土地手续。(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1、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对标市专班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图斑,以县专班名义制定并印发了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式、工作任务,以作业单位技术力量为支撑,补充摸排工作正在开展中,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相关成果已提交数据汇交平台。2、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每月对接各镇办开展摸排,对辖区宅基地审批、违反“八不准”等情形进行摸排,持续传导压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3、紧盯党的二十大关于耕地保护重要精神和政策法规,积极转发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田长制”、农村乱占耕地典型案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辖区镇(街)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工作开展。4、积极请示县县委、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为持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提供保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3件(全部为土地违法案件),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12件,剩余1件正在查处过程中,收缴罚款共计101.48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动态巡查工作不够全面细致,有些违法行为地处偏僻,不易发现。2、过于依赖主题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日常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改进措施:1、加大日常动态巡察力度,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查处整治。2、加强普法宣传,在社会上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利用资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认真学习、钻研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加强预防和监控,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动态巡查和监控,加快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供机制保障。严格执法,把动态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力争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期,解决在萌芽。(三)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四)不断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五)加强领导,完善信访工作机构建设。严格责任落实,注重信访积案调处化解,继续做好来访接待、记录、核查、反馈工作。并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交转办和实地核查工作。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避免信访群体性事件发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