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
住所 | 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6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韬 | |
开办资金 | 33.5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9万元 | 1.5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灞桥区公证处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着力加强公证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减证便民惠民,努力提升公证公信力,不断推进我区公证工作新发展。2023年共计办证1372件,其中民事683件,经济19件,涉外670件,累计收费46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10件,接待群众电话、现场咨询5300余人次。一、以政府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发挥预防纠纷职能。(一)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按照区司法局和公证处的工作目标,全处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首任,以加强行业自律为重点,以争创公证工作的一流服务为目标,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公证服务保障。(二)提升公证公益服务质量,强化公证效能建设。我处通过实行预约办证,提升公证服务效率;通过建立上门公证便民机制,建立民生绿色服务通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助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我处多次参与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功办理了多起被执行房屋司法拍卖前现状的保全证据公证和强制腾退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二、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证直接服务于老百姓,是群众感知司法温度的重要窗口之一,公证处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抓好《灞桥区公证处八条便民措施》的落实,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自各项便民措施推出以来,累计受益群众千余人。2023年公证处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372件。其中落实“一次性告知”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的“一次性告知清单”280余人次;落实“公证费用减免”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落实“上门”服务,为群众上门办理公证12件;落实“基层走访”服务,指派专人到当事人住所地、单位等有关地方下基层走访40余次。(二)优化办证出证流程,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法定公证办理期限的基础上,根据公证事项的难易程度,对涉及身份、生存、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及事实等公证事项按照《24小时出证清单》的要求,将出证时间缩短到1个工作日。同时对于当事人急需出证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出证。大大缩减公证事项的出证时限,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人证识别系统、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分公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对于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事务)如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证明公证可实现“跨省通办”,简化了核实程序,减少当事人因对法律规定及办证程序不了解而多次奔波。三、扎实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活动。按照全区关于开展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的活动要求,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一)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在服务企业活动中,公证处推出了“3+3+4”惠企措施,不断为企业纾困解难,提升涉企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累计为各类企业办理公证案件27件。(二)印制了《涉企公证法律服务指南》,将《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涉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知识产权公证指南》《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3+3+4”惠企措施》《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八条便民措施》等内容纳入其中,方便企业了解公证、办理公证。(三)参加灞桥区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主办的灞桥区产业对接座谈会、西安市粮油商会举办的商标品牌知识培训,向参会企业代表介绍公证业务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能和优势、公证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以及惠企措施,同时重点向企业代表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通过一系列的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不断提升涉企公证服务水平,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四、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保利林语溪”“高铁东站”项目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为我区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提供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一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二)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宣讲公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公证咨询80余人次;二是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根据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三是为英模、烈属、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及经济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公证费用;四是落实免费“上门”服务,为群众上门办理公证12件,落实“基层走访”服务,指派专人到当事人住所地、单位等有关地方下基层走访40余次;五是为群众免费代书委托书、放弃继承权声明等法律文书,累计受益群众300余人。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年来,我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证宣传的形式简单,广度、深度不够,没能深入持久宣传下去。二是业务领域有待持续拓展,必须强化业务拓展,在创新发展上继续下功夫。三是跨领域合作机制亟待建成。改进措施:一是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进行公证宣传,将公证法律常识送入千家万户惠及民生。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拓展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与上级领导部门进行沟通,畅通公证核实渠道,共同减低成本。六、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处将继续努力办好各类公证案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队伍素质,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推进公证工作新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升级。强化政策落实,改善硬件设施和办公环境,积极为灞桥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树立良好的公证服务“窗口形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证宣传,积极与媒体合作,争取公证宣传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提高公证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三是用创新驱动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化“被动”为“主动”,不断拓展公证工作的新领域和新业务,努力做到“单项工作有亮点、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台阶”,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普惠法律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陕西省司法厅下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证号:12610111065338109X;发证日期:2018年07月0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西安市司法局评为“2023年公证工作先进单位”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灞桥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